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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审批多少钱一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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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宅基地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
  
  1、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亲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
  
  2、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
  
  3、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
  
  4、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
  
  6、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的六条规定
  
  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
  
  (二)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150平方米标准;
  
  (三)申请的农村宅基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
  
  (四)已有农村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子女分居立户需要;
  
  (五)原农村房屋(宅基地)出租、赠与、转让或已列入当地政府规划改造范围;
  
  (六)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村民出卖和出租住房后,无权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流程及费用
  
  1、村民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村委会对申请建房户张榜公示;
  
  2、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意见后送当地国土所。
  
  3、国土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派遣专人到申请人处进行实地审核,不合条件书面通知村委会转达声请人;复合条件的加具意见经镇政府审核后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村委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收费标准: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
  
  如果申请的宅基地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村需要补充占用面积相当的耕地,做到占补平衡,还要逐级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没超过原来的面积,不收任何费用,但要办理用地手续;超过面积的要“占一补一”开垦相同面积的耕地来补充,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满足各种条件,而且还需要准备各种材料。如果宅基地的用途是住房,满足法律的规定,经批准使用后只收取工本费用五元,如果申请的是耕地,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现在大家已经了解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多少钱一平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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