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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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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情形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形有哪些?
   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二、一户多宅
  除继承和分居落户外,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多了的宅基地,就要被重新分配,除非分户另外申请宅基地。
   三、违法违规建房
  宅基地是为了保证农民正常生活给予村民无偿使用的土地,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若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则会被收回,例如,在宅基地上建工厂进行商业用途,或者卖给城里人,这样都会使宅基地被收回。
   四、两年以上未使用
  很多人进入城市后老了又想回农村养老,但是农村的老房子没有打理,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也有可能被收回。比如,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属于你,但是很长时间你都没有在上面建造房屋,或者农村老家的房子坍塌后超过两年没有重建,宅基地就会被收回。若想找回,符合农村债基地使用条件者需重新申请。
   五、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现在很多农民都将户口迁入到城市,而在农村的房屋即将倒塌,他们也没有权利进行重建,所以这类宅基地将会被回收。
   六、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造成农村宅基地长时间闲置不被使用的情况,是有可能面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况的。
  在农村,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形之一,如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宅基地的,或者乱用宅基地等情况的,就有可能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对于土地使用证被收走,一方面可以规范农民合法、合理使用土地,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土地被有效的利用,减少由于闲置,浪费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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