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一些大型公司在筹集资金的时候,往往会发行一些公司债券,当债券到期后,支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现在大部分公司债券都是有期限的,短则半年,长则三五年乃至十年以上。公司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债券的约定期限,那么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下面我们给您简单描述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如何确定?
  公司债券是要偿还本金的,因此它有个多长时间后还本的问题,以公司债券发行日起到还本日止这段时间,叫做公司债券期限。现在一般是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公司债券称为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一年以上、5年以内的称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大于5年的,称为长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期限要根据发债公司使用资金的周转期,市场利率的趋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因素决定。首先要考虑自己使用资金的周转期,因为不同期限的债券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的特定的资金需求。如果一个公司为某个生产项目发行债券筹资,很少能够做到在该项目投产盈利之前偿还本金,因此,公司债券的期限一般要与资金的周转期相适应。其次要考虑未来市场利率的发展趋势,如果预测市场今后要下降,发债公司就应尽量缩短债券的期限,以发行短期债券为宜。反之,如果预测市场利率今后要上升,发债公司就要尽量发行长期债券,这样既可以避免利率风险,又可以减少市场利率上升所引起的筹资成本上升。再次,要考虑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如果转让市场发达,投资人就敢于购买长期债券,因为债券可以随时变现,如果转让市场不发达,投资者存在着后顾之优,长期债券就难以销售。另外,投资人的意向、心理状况以及市场上其他公司债券的期限构成,也是发债公司确定债券期限的重要因素。
  二、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受到什么因素影响?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公司债券从发债公司手中转移到初始投资人手中的价格。发行公司债券时,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未必要同公司债券的票面额相等,如果按照票面金额发行,为平价发行,如果高于票面金额发行,为溢价发行,如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则为折价发行,在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已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发行价格来调整债券的收益率,使其与市场利率一致。一般来说,市场利率水平有较大幅度浮动时,可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可微调发行价格与之相适应。无论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如何,偿还时均按票面额偿还,发行价格如果高于偿还额,其差额称为偿还差损。发行价格如果低于偿还额,其差额则称为偿还差益。公司债券的价格跟它的票面利率成正比,票面利率越高,它的售价也就越高,跟资金市场的利率成反比,当资金市场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下跌。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价格主要受市场利率的影响。由此可见,影响公司债券约定期限的因素很多,包括市场利率水平、公司资金周转情况和投资者意向等。如果公司预感到未来利率水平会降低,那么则会发行短期债券,这样可以节约一定的利息成本。如果公司资金周转速度慢,那么则可能会考虑发行长期债券,来保障资金链的完整。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


·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
      在现实生活中,借贷时有发生。相信您都有所了解,借贷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自身的一些材料,以及个人信息,以便对方办理。我们的个人信息对自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信息化的今天。对此,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借贷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还款能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还款能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一、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


·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


·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即便是亲朋好友之间也往往会因为借款纠纷而吵架,甚至是走上法庭。那在实践中,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情况应该如何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一、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可以起诉,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