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有:1、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3、如果债务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其所承担的义务),将会由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迁出房屋。二、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当事人欠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协商的结果,或者有关欠条的条款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对于欠债不还的行为,是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这两个名词都带有“非法”,由此见得这是不正规的两种操作。那既然把这两个名词拿来做比较进行区分,说明二者是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造成很多人对它们的概念还是模糊会经常弄混的,因此,我们来捋顺一下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区别到底是什么。 1、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分公司出具借条不一定有效,应当看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借条等合同条款的。但如果涉及到办理了营业执照和法人系统的分公司,则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 企业发给客户的商品其计划的货款回笼周期已到,企业的业务人员在向客户提出结款时,往往得到的回答是:“这两天银根周转不灵,能不能过几天再说。...


·疫情延期还款什么时候落实?
      疫情延期还款什么时候落实?应当自银行确定后才可以落实延迟还款,因疫情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还款的,应当举证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说明原因,金融机构会根据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处理,但如果不能进行举证证明的,那么也是会构成违约的,可以通过网上还款的方式进行处理。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


·欠款人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一方违约的话,此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免责。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进行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那么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条...


·行政罚没款可以分期吗?
      行政罚没款可以分期吗?允许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充分体现《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原则与精神。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是有条件的。所以,当事人一旦有了履行能力,就应当按照...


·股权质押贷款时间是什么时候?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贷款时间是什么时候?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是常见的解决资金短缺和资金周转的方式。大多数贷款需要抵押,特别是贷款的对象是金融机构。股权是常见的质权抵押方式,在我们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时,需要了解股权质押贷款时间和流程。我们在介绍股权质押贷款的相关常识后,重点介绍其时间流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