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也随之而来。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购房者只有知道了风险,才能着手预防。那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买受方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交易房屋方面的风险。
  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房屋权属存有争议;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的共有房屋;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法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 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被依法査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存有质董瑕疵,有的房屋甚至还有大量的物业及水电等费用没有结清等。
  总之,二手房买卖中确认房屋产权的真实性非常重要。
  建议:买方在签订房屋买 卖合同前应到房地局产权产籍处査询房屋的权属情况,包括该房屋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情况。只有在确认了房屋的权属,核实了房屋的产权类型等情况后,买卖双方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贷款风险。
  二手房买卖中大多数买方都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实践中常发生的纠纷是,为了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很多中介公司承诺的可按 房屋合同价的几成办理贷款等。一旦办理不成,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事实上,银行对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审核比较严格,而且还会涉及对所交易的房产进行严格的评估作价以及相应的贷款政策等,所以,买方最好应在确认贷款银 行可以贷款的情况下再行购买。
   4、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风险。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査封,防止房屋被转移。
   二、产生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遇到二手房交易风险、发生纠纷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
  2、仲裁。
  3、诉讼。
  以上是关于“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哪些风险”以及“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的有关二手房交易的风险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鉴于二手房买卖中存在的这些风险,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是不急不躁,仔细斟酌,千万不要掉入对方设下的陷阱之中。如果您不小心掉入了“陷阱”,不知道该怎么脱困,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商业车险是机动车险的一种,与交强险相比商业车险不具有强制性,换言之就是自己选择是否购买,但是很多人在买车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一些商业车险,有的会全部购买有的是部分购买,对于经济上不是太充裕的车主来说可能需要选择性的购买,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理性的选择有助于车主...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 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就是一家之主一样,那公司法人需要像普通的职工一样缴纳社保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公司的法人是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依据自己的名义来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总的来说,公司法人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 一、公司法人需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人...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额计算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额计算方式: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损害赔偿数额,不容忽视,如果能够定上残,则意味着数额不菲的赔偿;如...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应交多少钱?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应交多少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刑事抗诉递交的材料有哪些
      刑事抗诉递交的材料有哪些?1、抗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


·逾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确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确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应分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二是合同约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根据上述最高院解释第17条三款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出车祸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出车祸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