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了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而蒙受不测之损害。“因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于他并无多大关系。如果因转让而使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则原债权人应当承担。”二、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1、 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如果一味强求通知义务要在诉讼之前完成,并且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以此为由驳回受让人的诉讼请求,则违背了合同法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同时又曲解了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立法本意,该条规定通知义务意在一方面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以债务人得到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时间为分界点,确认债务人应当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对象。2、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3、 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中,要求债权人必须要通知到债务人,而要是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话,那么此时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此时债务人要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话,那么也是能够起到消灭债务的效果。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在投资理财市场上,而债券投资是比较主要的一种形式,深受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债券有很多种分法,根据发行主体不同,有国债和公司债券。可能很多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比较熟悉,在公司债券方面了解的不多。那么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投资者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


·离婚共同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务处理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


·为何改示宽灯颜色被罚款了?
      为何改示宽灯颜色被罚款了改变示宽灯颜色被罚款是属于“驾驶擅自改变灯光设置、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的违法行为,将处以收缴违法装置、罚款1000元的处罚。引发的其他问题:(1)无法正常年检,需要及时恢复原状,才能通过检审。(2)在事故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3)示宽灯...


·欠条与借条有哪些区别,怎么区分欠条和借条
      欠条与借条有哪些区别,怎么区分欠条和借条 一、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


·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一、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对于民间的借条失效时间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出现债务纠纷后去哪里提起诉讼
      出现债务纠纷后去哪里提起诉讼我国法律对各种案件的法院管辖规定的十分清楚,人们在打官司的时候,必须要找对法院,否则案件可能就不会被受理,这样就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很容易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最终案件不被任何法院受理。那么,在实践中,出现出现债务纠纷后一般是去哪提起诉讼呢?接下来,我们就...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 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 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友都知道,如果抵押物是属于自己的房产的话,那么,正常情况下都是应该要办理他项权证的。而且就拿您最熟悉不过的房贷来说,在银行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银行是会将房产作为抵押物的,那么,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这一点对您来说...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的问题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一些债权人借出去的债务迟迟收不回来,在收不回来的情况下它们就会转让出去,但转让债务同样要缴纳税金。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销售)收入无关...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


·夫妻个人债务公证书在哪里办
      夫妻个人债务公证书在哪里办当事人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夫妻财产和债务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和债务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二、债务债权怎么公证(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