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董事会秘书可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以公司章程第九章规定的通知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3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长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他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 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
  
  (三) 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 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二)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
  
  (三) 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第十五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 发表意见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第十九条 决议的形成
  
  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的同意。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第二十条 回避表决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 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
  
  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作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三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处理
  
  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1/2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十六条 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议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 会议议程;
  
  (四) 董事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 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董事签字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决议的执行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三十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代表的是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它需要规范的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公司服务。董事会的召开应征求董事们及股东们的意见,由董事长主持,我国法律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董事会成员方可召开,而对有限责任公司则不作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不论大中小型企业都需要融资保持企业的活力,融资不仅包括从资金富余的地方借来资金,还包含将本身的富余资金借出。不同的企业根据其规模不同,选择的融资方式也不同,只有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融资到所需资金,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果其离职不干,则公司就要及时变更法人代表,以防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那么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更换公...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私募基金公司跑路怎么办? 一、私募基金跑路的维权 1、综述 投资者购买了失联、跑路的私募公司产品时,该如何追讨、维权?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王向宇律师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王律师表示,谈到维权,投资者需要先明确自己的权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失联私募机...


·中小企业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中小企业融资准备工作 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有中小企业融资团队、资料等准备,最关键的是商业计划书准备。 通常,与风险投资公司接触的第一步是递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商经常接到大量商业计划书,因此,商业计划书必需立刻吸引风险投资商的眼球。商业计划书摘要很重要...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签合同不是盖公司章才有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公司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经相关当事人举报,司法机关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时,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在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时,会要求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在实行强制执行的行为时,是否可以拘留法...


·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公司的相关信息并不是一层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的经营状况和所有人的变化作出适当的调整的,当然也包括公司的名称在内。那么,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这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我国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12中就这一特别行为做出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让我们给您介...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注册公司的时候按照注册规定来进行,规定几个股东就只能注册几个股东,去掉也是没办法的。在公司法中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要求都是不同的,如一人有限公司也是由股东一个人出资设立的。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一、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为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二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年月日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成立一个分公司和注册新公司流程是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