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公司的类型以及人数的会有不同的公司,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章程中,对于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是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以及法律规定的,因为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由于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相应的手续材料也是不相同的,我们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为您详细介绍。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更名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6、字号查询证明或者上级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住所
  
  变更公司住所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新的公司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相应的房屋产权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任职情况的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盖章,日期的地方盖公司公章
  
  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局提交上述4条资料以及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领取新营业执照
  
  注意:
  
  1、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刻法人章,刻法人章所需资料见附件一
  
  2、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到质监局和税务局做变更
  
  (四)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公司类型变更
  
  公司类型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5、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6、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实收资本变更
  
  实收资本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认缴期限变更
  
  认缴期限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税务变更
  
  1、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2、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要先变更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变更地址需带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法人变更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公司更名,公司住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以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事项。根据不同的变更内容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尽相同的,这是需要我们有特别注意的事情。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规定,注册矿山企业的条件是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新建煤矿批文;煤矿省级国土部门审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1、取消了公司注...


·子公司的刑事责任由谁承担
      由子公司直接责任人承担。子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如果犯法了,子公司的责任有子公司自身承担,与母公司没有关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


·分公司签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签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增强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国家鼓励各社会主体创设企业单位,证券公司法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类型,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环境,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证券公司法的管理办法,各公司都必须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经济管理活动。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包括了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内,双方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很多人会疑惑,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怎样的年限对自己更有利?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劳动合同期限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


·现代社会中由于企业追逐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事情屡屡出现,带
      现代社会中由于企业追逐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事情屡屡出现,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会侵害到他人的权益,危害他人的人身健康,那么什么样的事件才算是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呢?遇到这种案件哪些损害是可以赔偿的呢?今天的我们我就和您一起聊聊咱们关心的环境污染侵权事件。 一、构...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1. 规避风险---稳健经营 通过法律顾问团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使交易风险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2. 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某知名咨询...


·公司法股东有限责任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有限责任是怎样的? 一个公司能顺利的发展下去,与公司的领导人是分不开的,那么有的公司可能会涉及到股东,对于股东来讲,有限公司的责任应该是怎么分配的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应该有有限公司的法或股东共同来决定,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