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看房选房。购房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例如地段、价预算、环境、学区、开发商、户型等因素选择几个楼盘看房,在这里建议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不要盲目听信广告,多方考察几个楼盘进行比较。
  
  (二)确定某个楼盘某个户型后,询问楼盘单价、面积、总价,物业管理等细节问题。如果是期房,注意看户型图,沙盘样板间,注意听开发商的承诺,最好拍照录像,万一出现交房时与承诺不符,留有证据。
  
  (三)初步确定购房意向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在这里提醒您,签订购房认购书时,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签订购房合同的保证,一定要注意合同里对定金性质的约定,给自己万一出现不能购房留有余地。
  
  (四)办理预售登记,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在这里要注意看合同的条款,是否向开发商承诺的一样,有没有明确约定在合同里,广告或样板间的标准有没有明确。最好可以要请律师陪同您一起签订合同,能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解释,让您明白条款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果不能就条款达成一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解约等等。
  
  (五)收房验房,办理入住。仔细检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现大问题最好请检测机构来检测,发现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如果不能解决可以拒绝收房、解除合同等。
  
  (六)进行产权登记,办理过户。注意期房一般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办理产权登记,如果不能如期办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商品房买卖的一般程序,在每个步骤中,都可能有开发商的陷阱,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分辨,那么具体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二、商品房买卖应该注意什么?
  
  (一)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
  
  (二)房价计算是否已经按照各优惠的价格执行?,?是否较合理;
  
  (三)房屋结构、套型、质量、配套设施等是否与广告内容一致;
  
  (四)销售商执照印章和各种法定批文是否属于原件?,?与被确认的名称是否相符;
  
  (五)房屋的面积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有无“短尺少寸”现象;
  
  (六)供水、供电、供气能否保证?,?交通、排污、通讯是否通畅;
  
  (七)其他承诺的条件(如户口、物业管理等)能否兑现?法。
  
  除此之外,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每项条款的意思,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多数家庭来讲,购买商品房都属于一件大事,毕竟涉及到的钱是比较多的。而要是在购房的过程中不慎落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之中,无疑购房者的利益是会受到损害的。因此,建议购房者在实际买房之前了解清楚商品房买卖的程序和一些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00平方米,总价款10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交付房屋。其后,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协议无效。 依据最高人民...


·近几年来,房价的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买房成为了年轻
      近几年来,房价的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买房成为了年轻人奋斗的目标,而贷款买房也就因此成了买房的一种方式,但是贷款并不是无期限的,它也有期限限制,买房子最多贷款多少年?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买房子最多贷款多少年,有期限吗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1...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卖方违约的情形。当卖方单方面违约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发生房价上涨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留个心眼。那么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中卖方...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一、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理过户给孩子 1、离婚...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么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
      在我们历经艰辛选到自己心仪的房子后,面临的就是支付房款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这时可以选择贷款买房的支付方式,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买房子的贷款怎样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 一、贷款买房的分类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


·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大部分都会涉及到房屋的归属问题,一旦确认了房子的所有权就需要由原先的两个人的名字变更为一个人的名字,或者是从一个人的名字变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呢,需不需要和正常的购房一样缴纳税费呢。 一、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税类...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通常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共有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了。那您知道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那现实中,公民买房是先入户还是要先办理贷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看房 对于购房者而言,一定要实地查看房屋,地理...


·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房产分割时需要进行房产析产,然后办理过户。双方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那么,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人口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城市人口对于房产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缓解房产不足与需求过大的矛盾,南京市政府提高了二房的首付比例。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楼市调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