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产税是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税收,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但由于房产税的征收暂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许多城市还未开始实施房产税的征收。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已于开始征收房产税,但目前仅针对出租或企业拥有的房屋征收房产税。那么,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税率(1.2%)(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12%)
  二、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三、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已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至原优惠期满为止。
  四、房产税的缴纳时间
  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根据房产原值或租金的金额来确定房产税的缴纳标准,税率为12%。房产税对于调控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房价的上涨出现了不可控的局面,普通人想要买房十分困难,虽然目前房产税并未大面积征收,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会出台更有利的政策来控制房价,让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您在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选择最物美价廉的买。对于追逐利益的卖房者更是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更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高的买家,所以,买房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购房款,甚至会不惜违约。那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购房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一、购房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


·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缺乏购房经验,有的人在交付了首付并且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到了交房的情况下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其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而有些时候这些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了日后的居住使用问题。那通常遇到商品房房屋质量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一大问题,法律上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般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的,此时房屋都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却可以将配偶的名字一起加在房产证上面,那对于这样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若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


·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产生的纠纷无非就是在这几个方面,是否同意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如何承担债务以及孩子问题怎样处理。而其中在房产方面产生的纠纷可以说是比较大的,因为房产的价值很大。那实践中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屋按揭涉及三方法律主体和四种法律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