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妻法定财产制具体分为哪些方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或者结婚之前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相关处置和管理等,以此去除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特有财产制度。其中心点是夫妻的婚前和婚后财产的权属问题。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建设,是为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夫妻财产的合法权益,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性的保护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采用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并行的办法,并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就规定了夫妻可以随意约定如何分配婚前婚后财产,但是其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夫妻财产的约定是一种协议,时间可以是婚前或婚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的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一种约定。
  
  二、夫妻法定财产制分为哪些方面
  
  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其一是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制;其二是夫妻共同财产制。
  
  1、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内的财产性收入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夫妻财产制度,不过特有财产或约定分别所有财产除外。这里的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这种财产不仅包括实际的财产,比如金钱或者其它财物本身,而且包括一定财产的期待权。
  
  我国规定的婚后财产共同制,从《婚姻法》第条就可以看到。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包含如下四种:第一是夫妻婚姻期间二者的工资和奖金;第二是夫妻婚姻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第三是夫妻婚姻期间知识产权收益;第三是继承他人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规定为哪一方的除外。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对待的权利。
  
  2、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
  
  夫妻特有财产,又可以称之为夫妻个人财产,即指在婚姻期间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夫妻之间的协议,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我们都明白,结婚之后双方可以实行共同财产制,也可以实行分别财产制,《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即为在实行共同财产制前提下的夫妻的个人财产。因为如果是在分别财产制下,那么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都应当是由夫妻双方事先约定的,无需法律规定。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二是遗嘱或赠与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三是一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医疗费或津贴等;其四是男性或女性专用的生活用品。
  
  上述就是对夫妻法定财产制定义方面的讲解,其中具体分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详细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异再婚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材料
      离异再婚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异再婚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材料 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


·另一方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么
      另一方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


·国家赔偿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后当事人如何作为,或者误判者如何处理,这也是一些人思考的问题。许多人认为国家赔偿后只限于赔偿金的支付,但是国家赔偿后仍然有许多程序和一些其他的事情是需要解决的,其中包括社会解释,新闻公告等。国家赔偿也反映了一个政府的执政能力。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


·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有孩子的话,要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那么,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


·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比较好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中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一方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又想要回抚养权。但是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是夫妻双方都想知道的。要想要回抚养权,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来,依法取得抚养权。接下来,我们就将告诉您如何取回抚养权。 一、怎样要回孩...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部门经常用到的,通过公文传达和汇报工作,是机关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方式,但是公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同样是非常严格的,必须确保公文的格式和字体符合要求,这样的公文才是有效和规范的,具体的内容可以...


·家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家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因为家庭暴力行为,造成了很多原本恩爱的夫妻最终分道扬镳。在因为一方存在家暴行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到底这个家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1、擅自转让的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