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国人如何在中国申请专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专利权的保护上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国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从而获得专利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
  (1)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2)外国人的所属国和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3)尽管外国人所属国和我国既没有签订双边协议,又没有共同加入国际条约,但对方在专利法中规定或者在实践中依照互惠原则给我国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企业如何申请产品专利?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知识产权无疑是核心科技,因此,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会具有行业竞争力。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专利权做为无形资产,也越来越得到国内企业的重视。那么作为法人的企业,其产品如何申请专利呢?

首先,我们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由于专...


·专利申请日的确定
      专利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专利申请人是否能获得专利权有直接关系。因此,确定申请日是专利申请人...


·规定在先申请主题,保护申请人权益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


·专利申请的其他要求
      一、关于案卷:

    指专利申请人递交的专利申请的全部文件材料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审理意见等资料的汇集。对于案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任何人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安养和专利登记簿,并可以请求国...


·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申请文件
      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进行初步审查后,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在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时,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仍然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修改的申请,对申请人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专利法实话细则作了如下规定:

 &nbs...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申请专利文件的日期,他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申请人申请专利行为的一种认可。因此,专利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明相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最先申请人。...


·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是指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守的,受理专利的机关是国防专利机构;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移交国防专...


·申请专利的缴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专利的费用缴纳项目有: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


·专利申请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


·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登记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的登记簿,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利权的授予;

    二、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


·外国人如何在中国申请专利?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专利权的保护上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国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从而获得专利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
  (1)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