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一、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照样有较高的坏账率。
  众所周知,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的认可度极高,如果借款客户信用没问题,房产没问题,在银行获得贷款,是相对较容易的。在银行的房产抵押借款成本,也就是8%-10%左右。另外银行还有消费贷款,有房产的也很容易能申请到,成本也很低。试想哪类客户有房产,不去找成本很低的银行贷款,而是去找P2P平台借款,要承受25%-30%以上的成本。一般有两种情况:房产有瑕疵;借款人有问题。目前小贷公司出现不良贷款最多的,就是房产抵押类贷款。这类贷款,因为有房产抵押,很容易让风控人员放松审核。因此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并不低,有着较高的坏账率。
   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贷款存在着房产多次抵押的风险。
  目前很多平台,允许借款人进行二次抵押。有的甚至允许三次抵押。二次抵押是对已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再次设定抵押权,二次房抵同样有效,但需要房屋目前的估计值大于原评估值,只对大于原评估值的部分进行抵押借款,但二抵押无法享受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无优先受偿权,意味着在出现坏账时,只能眼睁睁看着抵押的房产被别的债权人收走,P2P平台面临极高的风险。
   三、房产抵押贷款面临着一些法律风险。
  P2P平台出现坏账,在抵押的房产处置的时候,里面有不少坑。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大约30-40%的抵押贷款诉讼最终因各种原因(如先刑后民、抵押不过租赁、产权纠纷、弱势群体居住、维稳等)最后无法执行。
  比如如果被抵押的房产是借款人的唯一一套住房的,不容易收回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比如“买卖不破租赁”,在去收房时,居住者拿出一份20年期限的租赁合同。《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四、P2P平台处置房产变现的成本非常高。
  司法处置抵押的房地产的,通常总费用约占全部拍卖所得的20%-43%之间,再计算大概一到两年的资金成本,损失很大。事实上,在中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下,一个违约的房产抵押贷款,从起诉到能拿到房产变现的过程,一般没有一至两年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其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众多,国家计征的各项税费(司法处置房地产视同房地产销售,税费按二手房买卖交易计征)占比最大,是优先扣除的。简单列举一下处置成本,按50-100万元的案值平均计算一个大概成本:
  司法方面:诉讼费约占1%(阶梯计算)、保全费每件5000元、执行费约1%(阶梯计算)、拍卖费约5%以下、评估费约2.5‰(阶梯计算);
  税收方面:企业销售住宅与非住宅,需要承担印花税万分之五、营业税及附加5.6%、土地增值税约5%(差别征收)、企业所得税25%;个人销售非住宅的,除个人所得税为20%外,其它与企业销售一致。个人销售住宅的税费约6.6%(差别征收)。不良贷款抵押的房产如果不能直接到购买人的名下,为了保全资产防范出现其它风险,一般抵押权会先将房产落户在自已名下,再行处置变现时,又是一轮税收。
   五、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通常是多个投资人对一个借款人。
  这会产生诸多问题。P2P平台网络借贷与一般线下的借款还不一样,通常面临着多个投资人对一个借款人、诉讼主体不清晰、跨地域、中间环节过多、P2P平台倒闭无法举证及执行、诉讼成本过高等诸多难点。
   六、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面临着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部分地区市场大跌的风险。
  随着经济下行,而房价越涨越高,以及目前一些地方房产供应量巨量增加,房产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如近年鄂尔多斯、温州等地房地产崩盘等。因此, 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还面临着房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部分地区市场大跌的风险。
  P2P房产抵押贷款是通过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直接抵押到投资人名下来获取贷款的一种抵押贷款模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虽然优势明显,但是液存在比较高的风险因素,需要投资者檫亮眼睛,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最长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最长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


·遇到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遇到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


·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而且是房屋价值越高、面积越大,那此时交纳的税费数额就会越多。因此,实践中,有的人为了避税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但需要注意这种方式下避税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所谓...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如果,该房屋在建造时产生了债务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在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作为另...


·想离婚房产如何认定
      想离婚房产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离婚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有没有风险?
      现在,越来越多的离婚父母愿意将共同的房产留给小孩,一方面是觉得留给小孩谁也不吃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小孩的生活着想。当小孩有了房产,办理好了各种手续之后,父母就不再拥有该房产的使用权,这就意味着父母没有做主的权利了。那么,离婚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有没有风险?请看下文。 一、离婚房...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


·应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
      开发商一房多卖很显然是为了看哪一方出的价格更好,这也是在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但此时,房产只有一处,势必就会对其他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而作为购房者就应当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采取措施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那到底应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方法一:可以...


·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依据都有哪些
      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其中关于房产的分割一般都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在我国房产的价值很大,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通常夫妻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依据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依据一:该房产是对方婚前一次性购买的 我们经常接到当事人的咨...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括建筑面积、共同面积、套内面积等等。那么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吗?而一般哪些项目又是不会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吗 买房子一般是按建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