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能约定聘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注意: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就是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以及用人单位能约定聘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因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签订聘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中针对违约金的规定,切不可随意签订,要首先确认好合同是否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山东潍坊部分不幸遭遇到工伤的员工,因为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可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员工本人赔偿,另一方面也秉着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的态度,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相信这部分人员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是按照什么发放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尤其是不太了解相关政策的人。只有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才能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们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劳动法丧假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休假是职工享受的基本劳动保障,在法定假期方面,职工享有年假、法定节假日、产假等。另外,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情的时候,还可以请婚假和丧假。职工家里亲人去世,职工回去参加葬礼是人之常情,关于丧假,劳动法及有关法律都有规定。那么劳动法丧假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做个...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二)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三)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二、建筑施工噪声...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做出了条件限制的,而不能允许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肆意损害员工的权利。那具体来说,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问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


·单位辞退员工如何支付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职务作品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职务作品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


·施工合同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 建筑施工小到马路修补,大到大型
      施工合同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 建筑施工小到马路修补,大到大型建筑物的建造,都与我们密切相关,而且重要性也不是按工程的大小决定的。施工合同一旦违约,关系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那么关于施工合同违约金比例该如何确定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一、施工合同违约金 (一)违约金特征 违约金有...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河南省所有建筑工程中质量要求规定,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需要按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那么在管理办法中具体有哪些内容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