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为了获取收益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自动终止也可能因为法院的判决等导致终止,怎么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
  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
  时间应因案而定:
  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确定需要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会因为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在办理退工手续前就已经终止,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通知到达职工的日期就是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要在书面通知也就是辞职书送达单位满30日后才生效。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
      在许多大型工程中,项目公司比较倾向于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分公司进行合作,但是这容易和挂靠发生混淆,从而违反了法律规定,直接导致工程的停滞。准确的了解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与挂靠纠纷的区别和责任将有利于您承包大型工程。下面就由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内部承包纠纷和挂靠纠纷 在...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房地产的兴起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许多商家因节省成本使楼房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建筑工程备受关注,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项目工程的关键,以下是为你编辑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流程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


·一、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一、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在其订立的期限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要求,而且根据双方的不同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呢?的我们接下来会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


·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什么?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劳动合同的期限,目前很多单位都是一年一签。如果合同到期后,员工想继续工作的,而单位并不与其续签,则单位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双方劳动关系就此解除。那么,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


·原劳动关系未解除新公司能查出来吗?
      按照道理,劳动者离职后去新公司上班,应该提前解除原劳动关系。但有时候因为特殊情况,劳动者并未解除。那么原劳动关系未解除新公司能查出来吗?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呢?这个问题可能大部分劳动者并不大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来具体讲一讲。一、原劳动关系未解除新公司能查出来吗?通常情况下,现在的公司...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标准,端午节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


·工伤复发治疗扣工资吗?
      工伤复发治疗扣工资吗?工伤复发治疗不会扣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很关键的一步。工程质量的验收也是工程是否合格的最后检验。很多时候,有一些施工员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对于工程质量不在乎,这将导致以后的安全问题。我们都应该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引起重视。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结果也应该尊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


·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一、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金吗? 劳动者毁约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