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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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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贿赂其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商业机会向相关负责人员给予钱财或其他好处,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二、商业贿赂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下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罪: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如果您构成商业贿赂罪,一定要主动交代,争取减轻处罚。上述就是对认定商业贿赂罪的具体解答,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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