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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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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是在劳动者受了伤残之后才会给予的,而对于此金额的补偿一般就会结合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来进行计算,一般伤残的越重所得到的金额就会越多,所以,在发生伤情之后就一定要先认定再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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