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在我国,公司股东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这在我国《公司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既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那么在实践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或者是说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什么具体要求呢?下面以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为例,供您参考。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共同签署。 出让方: (以下称甲方)住所:
  
  (以下称乙方)住所: ;
  
  受让方: (以下称丙方)住所: ; 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乙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习起 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甲方、乙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丙方的股权为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甲方、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标的公司执 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注册企业的门槛降低,股权转让的事情会更加频繁,您在草拟股权转让协议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切勿根据范本照抄照搬,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


·广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与劳务关系区分?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是是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劳动关系的崩裂会导致社会矛盾的聚集爆发。当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要想处理好劳动争议,首先我们要知道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那么,广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与劳务关系区分...


·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否可以离职?
      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否可以离职?工作合同到期两个月是可以离职,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


·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的都比较频繁,特别是业务员,经常在不同的公司之间跳槽,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办了入职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有的员工刚入职没几天就提出离职,更有甚者入职才一天就想离职。那么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


·试工三天无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这三天的工资,你可要求劳动监察部门维护你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常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请继续往下阅读。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一、工伤没有结案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一、工伤没有结案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不可以; 1、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到别家公司上班是必须要经过劳动关系所在公司同意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


·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新年伊始,一切都应该有一个新的气象。所有的建筑单位在开展工程建筑的时候,都一定要对自己修建的工程负责,一定要做到,不管从质量上,耐用性上,和其他方方面面都要尽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建筑行业当中,从事井巷建筑的工作人员,就需要知道井巷工程质量...


·给私人老板打工其实很容易出现问题
      给私人老板打工其实很容易出现问题,这个时候私人老板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可能就不会与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另外还有可能出现不发工资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呢?相信您对此都比较好奇,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1、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应当...


·我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