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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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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一、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属于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辞退福利的内容
  
  1、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三、确认条件
  
  1、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由于辞退福利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3、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
  
  四、确认时应注意的问题:
  
  1、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2、如果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还在制定和讨论中,未最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对该项辞退福利不能确认。
  
  3、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准备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辞退补偿金额;以及实施辞退的时间。
  
  4、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必须制定的较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这是评判能否即将实施的标准。
  
  5、企业在制定辞退计划和提出裁减建议时就可以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等到实际支付补偿款时再进行确认。
  
  6、要求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是因为只有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才能保证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可靠性,否则在会计上无法对该项辞退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7、辞退福利的支付应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因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不是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而是企业要辞退职工,而被辞退职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不能计入资产成本。
  
  8、实质性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同符合确认条件。
  
  劳动用人单位在辞退这类劳动者时,应积极的取得工会的同意,进行相关的职工大会进行说明。具体的赔偿金额,按照这类劳动者在劳动用人单位的时间进行决定。按照这类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相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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