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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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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情形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的,认定重婚的构成条件的时候,一个是主体上要有配偶,再一个就是有配偶又行结婚,

    第二种表现形式就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这里面,我们讲,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三代就是从我,从我们自己这个开始数起,往上三代,往下三代,这叫三代以下的旁系或者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有这样的情形,我们就视为是无效婚姻。

    第三种情形是,我们简称为疾病婚,疾病婚,就是婚前患有医学上不认为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能治愈的,简称是疾病婚,这个情况法律没有明文界定,哪些并是不能治愈的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们一般理解为,精神病,痴呆症,遗传病,我们都视为不能结婚的病,但是这里头没有明文规定哪几类病不行,没有,还有遗传的性病我们都视为不能结婚。

  

    第四种,无效婚姻的表现形式就是未达到结婚年龄,现在法定年龄是男22岁,男20岁,现在的法定婚龄是男20岁,女是20岁,男22岁。那么没有达到这个法定婚龄,我们视为是无效的。这是我们讲的无效婚姻的四种表现形式。

  

   无效婚姻的提出人应该是他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我们讲了第一种,无效婚姻第一种的重婚,以重婚为由提出无效的,他的申请人应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就是街道居委会,或者是你所在单位的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对方是被申请人,对方是被申请人。

  

    那在这个受理了无效婚姻以后,判决婚姻无效以后,可能还会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涉及子女,一个涉及财产,在审理重婚案件,被判决无效以后,涉及到财产问题的时候,那么还会有一个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对不对?说前一个婚姻的比如前婚姻法律婚,男方犯了重婚,又是第二个女士结婚,第一个合法婚姻的当事人是女方,这个女方在得知第二个婚姻在宣布无效的时候,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他怎么进,法律程序上规定,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以第三人的形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但是往往作重婚的这一方会出现什么情况?重婚的双方会做一种协议,做一种协议,他会把他重婚期间的财产会赠与给另一方,用协议的方式或者用其他的方式转移给另一方,但是确定婚姻无效的时候,通过这种赠与或者通过协议转移的财产应该为无效的。应该认定为无效的。这是我们讲第一类以重婚为由的,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谁,申请当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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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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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
第三条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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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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