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医疗期的规定的时间长短是多久?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尽管不小心跌倒的情况不能算是工伤,但如果摔伤的情况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下,还是可以依法向公司请病假的。其实像这种情况公司一般都不会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对职工提出来的工伤认定申请,认定机构也不会拒绝,但结果肯定不是工伤。
  
  
  


·一、简单营业员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简单营业员劳动合同怎么办? 简单营业员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签...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而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了。那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相信以下文章可以回答您的...


·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平时计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加班工资的发放,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


·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一、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下班买菜不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不属于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办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非常重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工程纠纷。和其它合同一样,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也有一些必备条款。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和您分享下。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被辞退的员工离职证明如何开?
      被辞退的员工离职证明如何开?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要求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工伤赔偿标准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工伤赔偿标准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福建省2014年出台了《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其内容较为全面。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标准必须按照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