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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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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起诉的劳动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不过,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仲裁委员会很有可能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也就可能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仲裁裁决。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类似的情况,且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您可在法定期间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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