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反向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标反向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须为故意。无论何种形式的假冒,行为人主观上通常为故意,过失一般不是假冒者的主观心态。而且,行为人还具有欺诈的故意,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和商品的权利人分离。2.客观上须实施了更换或去除他人注册商标并将更换为自己商标或去除商标的商品再交易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将更换的商标所依附的商品仅用于观赏、研究等目的,并未给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造成误认,也不足以认定为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或去除他人注册商标。如果行为人更换商标是经过注册商标权人同意的,则不是侵权行为。只有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才有可能构成商标反向假冒侵权。如果该商标是共有商标,则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也是商标侵权行为。二、商标反向假冒侵权的法律适用(一)我国当前法律规制及其效果1.《民法通则》调整。《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而商标反向假冒行为通过更换他人商标,把他人商品冒充为自己商品投入市场,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但《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对于其它部门法而言是一般法,缺乏特别法的细化规定,对于适用《民法通则》基本原则来规制反向假冒,通常只能是在无法找到具体的规定时才有必要援引。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商标反向假冒者通过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很明显,这种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自然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制范围内。但由于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鉴别了解甚少,而且因为消费者即使寻求法律途径去打击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其效率也很低。尤其是当消费者遇到“高买低卖”的情形时,消费者以较低的价格买到了原商标权人的商品,获得了近期利益,很容易选择放弃对商标反向假冒者的打击。当然,消费者享有起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要求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赔偿其损失的权利,而至于权利人是否行使其权利则是其自由。3.《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虽未明确列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但该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这是对虚假表示行为的描述,而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其表现正是一种虚假表示行为,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看,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侵害了竞争对手正当竞争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4.新《商标法》调整。该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从更高层次上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利益。新标法》是我国法律制裁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最重要、最直接的依据。如前所述,舨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也可以用来规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但新《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的是一种积极的权利,侧重于对商标权人商标权的保护,其相关规定比较明确具体,更符合商标权作为私权利之存在的要求。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赋予商标权人这种积极的权利,它只是对权利人提供被动性和补充性的保护,商标权人选择适用该法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此适用《商标法》更有利于扣‘击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我国的商标的持有者一旦发现这类违反单位的行为时,应积极的向当地的商标管理管理局和人民法院进行办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这类违法单位对自身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这类侵权案件。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为了防...


·法律讲堂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法律讲堂商标侵权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


·注册人转让商标多少
      注册人转让商标多少钱?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一、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一、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吗? 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


·商标续展需提供哪些资料
      商标续展需提供哪些资料 一、商标续展需提供哪些资料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


·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规定?
      软件著作权作为重要的登记手续,一般都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流程,一般都要准备相关申请表与个人身份证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二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代为提交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文件多而杂,往往容易出现错误或者表达不一致的情况,而专业代理机构...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会下来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会下来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一般是4-8个月,如果审核顺利,不需要答复审查,一般就是5个月左右授权。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一、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对于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形式而言,其构成要件只有一条,那就是: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而且该行为仍在继续。 二、侵害专利权的条件 所谓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


·专有出版权期限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
      专有出版权期限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 专有出版权期限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 甲方: 合同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著作权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出版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办...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怎么处罚?商标侵权刑事案件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