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和合同有效肯定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合同有效,则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即可;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中除了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有效外,其余合同条款都没有效用。在下文中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二、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三、越级承包。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在实践中,有的建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企业级别内容决定的范围承揽工程,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因此,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四、非法转包。根据《民法典》第272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否则,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进行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五、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使用、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在建设项目发包中,有些项目法定程序为招投标,但有的发包人擅自发包给关联企业,有的发包人形式上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采取暗箱操作或泄露标底或排斥竞标人。另外,工程发包后,有些承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如存在以上违法事实,这样的建筑工程合同也往往被认定为无效。综上可以看出,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要规避以上5种使合同无效的情形。作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一定要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不能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也不要越级承包或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要遵循法定建设程序,才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上文就是律师我们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种类的相关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安全不仅关系者当地的经济发展,且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也就意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忽而工程的承包,知识承包方与发包方签署工程合约是远远不够的,承包方还需要掌握一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建筑工程监理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众所周知承包一项工程是极复杂又严谨的一个工作。并且这个工程不只是一个种类,消防工程就是工程的种类之一,这个消防工程呢相对于其他工程来说,更加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所以对于这个消防工程,国家是更加注重的,当然这个消防工程在最后的验收方面也会比其他工程更加的严格一些。...


·童工民法总则规定年龄是多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很多劳动单位写着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来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童工的年龄限制我们都不是很清楚,那么童工民法总则规定具体年龄是多少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与用人单位有冲突或者矛盾的时候,而劳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相关的说明,那么,此时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就显得尤为必要了。下面我们将入职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分享与您。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


·做工伤鉴定最快得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是解决工伤纠纷获得工伤赔偿的途径之一,发生工伤双方往往因为伤情的严重与否、工伤的赔偿问题等等无法协商一致,这时就需要工伤鉴定的结果来解决工伤的一些问题,而做工伤鉴定要经过一些程序所以需要一段时间出具结果,但是也有最快出结果的时间,那么做工伤鉴定最快得几天出结果?下面我们就...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