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为其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保险手续,那么,公司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资料?有哪些流程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公司办理五险一金相关内容。
  
  一、公司办理五险一金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司办理五险一金申报缴费流程
  
  (一)申报
  
  1、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政策规定
  
  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其中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以市内四区社平工资的60%—300%确定上下限。
  
  职工在 市统筹范围内调动的,原单位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当年不变,由统筹外调入的职工及新招职工(含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年按本企业确定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申报程序
  
  (1)每年一季度内,企业核定好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并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报表》,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定之后,上报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外来劳务工,填写好个人不参加失业保险的标志(小写的英文字母“b”)。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职工个人上年的工资总额,录入计算机。
  
  (4)大连市上年职工的社平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文件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相关职工的月工资总额,并打印《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核对表》,交予企业进行核定。
  
  (5)因社平工资上、下限因素,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一致,由企业负责通知职工本人。
  
  (6)中大型企业要求使用软盘申报个人上年度的工资总额。申报时报表与软盘同时上报。在报盘时,应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专人负责,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与传播。
  
  (7)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核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变。因调转原因导致只有几个月工资的职工,按实际月份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
  
  (8)企业必须在每月11~25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以确保个人账户基金及时增减。
  
  3、确定企业缴费基数的政策规定
  
  企业以本企业上月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全部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4、对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工资总额的理解:
  
  根据国家统计局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规定》的规定,不管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不管列入成本,还是列入费用,不管是否发放到职工手中,只要是企业以工资薪得列支的,都要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年终分红、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企业月工资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企业全部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
  
  5、企业缴费基数的申报程序
  
  企业须于每月10日前到经办机构申报当月企业费基。其中:缴费基数没有明显变动的企业,可在10 日前缴费时即时申报,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后,即时缴费;缴费基数有明显变动的企业,须于每月5日前申报,经办机构于2日内审核完毕,在10日前缴费。
  
  (二)缴费
  
  1、缴费标准的政策规定
  
  五个险种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征缴。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分别是:
  
  (1)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体劳动者按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的18%缴纳。
  
  (2)失业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按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3)医疗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2%缴纳,个体劳动者按规定缴费基数的6%缴纳。
  
  (4)工伤保险
  
  单位以企业缴费基数按市政府统一确定的差别费率缴纳。
  
  (5)生育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0.5%缴纳。
  
  2、社会保险费缴费的程序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实行“三段式”管理。
  
  (1)第一阶段:为正常申报缴费阶段。(每月1-10日)
  
  企业须于每月10日前到经办机构申报当月企业费基。其中:缴费基数没有明显变动的企业,可在10 日前缴费时即时申报,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后,即时缴费;缴费基数有明显变动的企业,须于每月5日前申报,经办机构于2日内审核完毕,作为企业当月缴费基数,在10日前缴费。
  
  凡10日内未申报的,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企业缴费基数,记录应缴费备查帐。
  
  每月1—10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凡未按规定缴费的,经办机构根据计算机汇总数据,按月记录企业欠费备查帐。
  
  (2)第二阶段:社保经办机构催缴阶段。(每月11-23日)
  
  每月11-23日,社保经办机构要对未按期缴费的企业下发《社会保险催缴通知书》,仍未缴费的,由劳动监察大队下发《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
  
  (3)第三阶段:处罚阶段。(每月24日以后)
  
  社保经办机构把每月24日以后仍未缴费的企业名单递交给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核减欠费企业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在补缴时,社保经办机构先收取滞纳金,再收本金和利息。
  
  社会保险费缴费需提供的资料: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时需要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表》。
  
  公司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资料呢?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知道,关于五险一金的办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如果需公司想要对五险一金办理的相关流程及所需资料等相关内容有所了解,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开除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
      开除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在真实意思下协商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还可协商解除。每一种解除方式都包含不同情况,单位无违规行为时,劳动者解除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单位,用人单位违规和个别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劳...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最近一段时间,各个省份的政府都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因为各地频繁出现质量不过关的工程。当然,我国也有工程质量评定方法,那么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方法...


·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处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处理是怎样的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无异议,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部门规章及法律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推定办法。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一般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的,而这个期限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聘期。通常是在聘期届满之后,劳动者才会换另外的工作。但也有在聘期内想跳槽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首先,根...


·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
      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得到有效治疗后,就得准备资料,申请工伤认定了。需要职工本人准备好诊断书、劳动合同及申请表等。一般来说,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工伤认定结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说法。 一、工伤认定期间可能去...


·新劳动法中加班费如何计算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劳动法》的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的观念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许多人都不清楚,所以吃了不少哑巴亏。今天就由我们给您介绍在新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及方法。 用人单人安排劳动者工作超...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施工过程质量怎么管理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几个等级,施工过程质量怎么管理 工程建设完毕后一般都需要到管理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评级,只有评级合格后才能够将工程建筑投入使用,如果不合格的话就需要对其进行整改,否则是无法投入使用的,当前许多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评级不了解,不知道有哪些等级评定,那在工程的建设方面工...


·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本人10个月的工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