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合作入股合同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土地合作入股合同怎么写?
  
  现在农民可以将手中闲置的土地入股,和他人合伙经营项目。在确定投资之前,双方需要知道土地合作入股合同怎么写。这样好将具体事项全部写入到合同中,用合同条款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讲合作入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合作入股合同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作为股权红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住址:
  
  因为土地经营权对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权利,如果以土地入股,农民朋友必须知道土地合作入股合同怎么写。除了在合同中约定入股面积、入股期限、分红方式外,还要明确对方责任。合同生效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以后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拿合同作为凭证给自己维权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买房后,我们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证,这是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基础。现在市场上,大多会转让二手房,在买二手房前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土地使用证,然后熬相关几班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买二手房后,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为了保障转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双方需要签订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的构成。 购买土地...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征收他人土地时必须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但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土地的产值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山东聊城征地补偿标准。 一、...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 在您购置房产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后,房产证上表示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使不少人感到疑惑。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整理了一些资料,给您参考一下。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惠民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西联镇、...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土地征收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整个国家,城镇土地会被征收,农村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对农村土地征收会有不一样的补偿。那么,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____...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除花园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42500元/亩;菜地:51000元/亩;果园:51000元/亩;茶园:51000元/亩;精养鱼池:51000元/亩;林地:29750元/亩;未利用...


·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企业拿到土地后,作为土地使用者,可以将闲置的土地通过出售、交换等方式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与之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并转让。双方应该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各方责任。那么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转让的...


·土地确权在谁名下有区别吗?
      土地确权在谁名下有区别吗? 因为确权,村集体还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 一:继承权房屋确权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办? 现在在农村,家里建造的房屋大都是个人出资建立的,但是由于父母是户主,所以在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都是写户主的名字,因此,就相当于房子确权在父母名下了;可能有的农民就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