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在五年期限之内,商标使用者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使用者要证明他人存在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1.证明未注册商标有实际使用
  
  
  商标使用者可以提供带有商标标识的包装物,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刷证明材料,带有商标的广告宣传材料等以证明商标有被实际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单独的商标转让、商标许可行为,或仅有对商标所有权做出声明的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商标的使用行为,商评委亦不会认定该商标有被实际使用。
  
  
  2.证明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
  
  
  商评委在认定是否存在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行为时,该商标是否具有一定影响力是重要的审查因素。商标使用者要证明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可以提供该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的经销范围、销售额等数据,或相关消费者对该商标的认知度,消费者是否清楚地知道该商标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等。
  
  
  3.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
  
  
  若抢注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已经知道了该商标有被实际使用且具备一定影响力,仍旧选择将该商标申请为注册商标,其行为即可被认定为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商标。因此,在针对商标抢注人提出异议申请或无效宣告之前,商标使用者需收集可证明抢注人知晓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以此证明抢注人存在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行为。
  
  
  商标抢注的目的作用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国际条约中对商标权的主体都是开放的,一般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的组织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只要所申请的商标符合注册商标法的规定,则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因此,一般在A国注册的商标在B国被他人注册后,后一种注册行为一般是合法的。但有关驰名商标在法律的保护上存在例外,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凡被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不论在请求保护的成员国注册与否,应禁止他人抢先注册和禁止他人使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16条也包括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因此,如果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商标是属于我国的驰名商标,则该抢注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但是否认定与驰名商标却是保护国的法律为准。还有一种是恶意抢注,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七的规定,商标未经所有权人授权以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名义注册的,该商标所有人所有权反对该项申请的注册或要求予以撤销,依据此规定,如果抢注人是原商标所有的人代理人或代表人,则这样的抢注行为是违法的,原商标权人可以请求抢注地的当局将该注册行为撤销。
  
  
  对于采取使用在先做为取得商标原则的对商标进行抢注一般出于以下几种目的:一种是抢注投机型,这种类型的抢注者一般只想同原来的商标使用者交易,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第二种是恶意抢注国家,如果企业的产品在抢注国最先使用,则抢注者的行为同样可以认定为违法。这样的抢注者一般是原商标使用者的产品将要进入的市场中的竞争者,比如西门子公司抢注海信的商标就属于这种类型,其一般的目的在于阻止企业的产品进入抢注国的市场,或者通过抢注减缓商标使用者的产品进入抢注国市场的速度,或以此方式压缩原商标使用者在抢注国的市场空间。这种类型的抢注对被抢注者的影响是最大的,因为这样的抢注本来就是想通过抢注商标的形式来制造一种贸易壁垒,因此处理起来也是最麻烦的;还有一种抢注行为是出于自我的保护,比如说甲国产品在乙国的代理商,发现自己所代理的产品的商标在乙国没有注册,多次和产品商标在甲国的所有者协商,但对方都不于注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产品的商标进行了注册(该种注册应是出于善意,否则属于违法的行为);或者是甲国公司收购了乙国公司后,发现乙国公司的商标在甲国没有注册,为了防止投机者的抢注,甲国公司抢先对该商标进行注册。这两种都是属于善意的抢注,对原来的商标使用者而言,危害并不大,处理起来也会简单得多。
  
  
  综合上面所说的,抢注商标已成为现在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对于这些情况,我国也给出了规定,只要拿出相关的证据能证明此产品是属于自己的,那么就可以抢回来,但对于当事人就必须要在五年之内的期限进行处理此事情,这样对于自己的胜诉也才会更大。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一、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是可以续展的; 1、国家为了消除无效商标的市场影响,额外给了一年的保护期,应立即对到期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


·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商标中可以说驰名商标是其中最好的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条件也是十分苛刻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若想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话,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清楚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做好准备,才能比较顺利的将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 一、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


·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
      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 现在我国同国外经济、文化联系日益密切,国内一些高科技企业每年发明创造很多专利,这种知识产权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企业将技术出口,一般是许可对方使用,双方得签订一份书面合同。那么,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本了解下。 ...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会下来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会下来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一般是4-8个月,如果审核顺利,不需要答复审查,一般就是5个月左右授权。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者的作品,而致使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规范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和传播,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呼吁市民进行计算机软...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自己办理的话,在到期12个月内进行续展的费用是1000元,在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进行续展费用是1250,变更的费用是25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续展加变更总费用在2000左右。二、商标变更《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程序: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很明显这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它指的是原有的商标人将他注册的商标允许他人使用,而被允许使用的人会根据约定签订相关的合同,并支付商标人一定的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多种多样,不一一列举说明。商标,是一个产品的标志。隔行如隔山,相信有许多人都不清楚商标到底是如何使用的...


·专利公开后的优先权还存在吗?
      专利公开后的优先权还存在吗?只要递交国际申请的日期距国内申请日不超过12个月就可以要求优先权。对于发明申请,是否申请公布,并不是导致其能否被要求优先权的因素。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