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对著作权也来越重视,因为它不仅保障了著作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著作权也可以进行质押,那么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下面就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的问题我将进行详细的解释。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现发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于友先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第三条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第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第六条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一)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二)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三)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四)作品权利证明;
  
  (五)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六)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八)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六)质押担保的期限;
  
  (七)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二)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三)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四)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五)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六)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有第十条(二)至(四)所列情况之一的;
  
  (二)质押合同因其担保之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而无效的。
  
  第十二条质押合同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等发生变更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发生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于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它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
  
  第十三条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它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在质押担保期限内质押合同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在质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持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被撤销、注销的,发给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
  
  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之撤销、变更、注销登记,应当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及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收取登记费。登记费收取标准,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订。
  
  第十七条登记机关使用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申请表、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面对类似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问题时也不会变得束手无措,而是可以积极的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来积极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双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
  
  


·著作权归属证明方式是怎样的?
      著作权归属证明方式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归属证明方式是怎样的? 1、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


·职务作品专利权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专利权归属是什么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 ? 1、中心限定制原则  此项原则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周...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认证 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补充:认证标志是质量认...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有哪些法律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


·法国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法国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一、法国商标注册费用 法国商标注册的费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主申请注册,一种是委托代理机构注册,两种不同的注册方式所需要的费用不同,法国商标自主申请注册价格在4800-5000元/类;委托代理机构注册价格在9600-10000元/类。 二、注册法国...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前12个月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