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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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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在劳动法中规定了,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等,如果在工作期间意外遭遇了工伤事故后,也一定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和经济上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工伤赔偿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者的损失,赔偿金会根据工伤鉴定登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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