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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树种面积:
  
  东:分水岭 西:山根 南:石孟子沟 北:北岔阳坡 面积:约390亩。
  
  二、林地、林木买卖年限:
  
  从2010年8月26日起至2080年8月26日止,期限为70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交林木款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整,将此款交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四、在合同期间,乙方具有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五、双方责任:
  
  1、因四至不清,权属不明,甲方负责解决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并负责赔偿。
  
  2、林权证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支付费用,需甲方提供手续,甲方应积极提供。
  
  3、砍伐树木时,乙方按规定审批砍伐,不得乱砍滥伐,否则自行承担其责任,与甲方无关。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尽享有转让、转包和他人联营的权利,其家庭和子女有继承权。运木村的道路问题,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砍伐树木后,乙方按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栽植,甲方不予干涉,在合同期间乙方自己争取的资金和上级的优惠政策,就此林木所给的补助,归乙方所有、使用。
  
  6、合同期满,乙方将林木和林地内没砍伐的树木无条件交还甲方。
  
  7、阳坡已卖出的坟地,见原始合同让埋。
  
  8、山下爆竹库占地合同到期后,地租由乙方收取。
  
  六、违约责任: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捌万元整(¥: 3 80000.00元),不足以弥补对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补偿。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隆化镇缸瓦窑沟村村委会
  
  法人代表:
  
  乙方:
  
  村民签字:
  
  年 月 日
  
  不管销售任何东西,您都需要签订销售合同,即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对方的一种约束。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款,如果有不平等条约,是可以拒绝签订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有双方的签字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