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者对其行为后果并不存在故意,允许其适用从宽处理的量刑情节,可以起到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悔过自新的效果,并有利于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赔偿受害者,保持社会稳定,这与法律的精神也是相符的。
  
  
  需指出的是,自首属于刑法范畴的制度,只适用于交通肇事已构成犯罪的情形中,而对于未构成犯罪的普通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自首的问题,肇事者主动投案并交待肇事行为则可在行政处罚时作为一项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
  
  
  二、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自首情节的人认定
  
  
  肇事者未逃逸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而应直接在第一法刑的量刑幅度内,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确定其应适用的刑罚。主要依据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法条中,第一档法定刑适用于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未逃逸而听候有关机关处理的情形,一旦逃逸,法定刑即升格为第二甚至第三档。
  
  
  从法律基础理论上讲,当过失行为开始只是造成较轻的后果,而且该较轻的结果有可能向着更严重的结果转化时,行为人就有责任防止这一严重结果发生,如果行为人不履行作为义务,法律就应当对此在原有行为之外做出另一评价。
  
  
  刑法规定“逃逸”加重处罚的目的不外乎两个:
  
  
  1、规劝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及时抢救受害人,以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规劝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及时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以保证交通事故的有效处理。
  
  
  因此,第一档法定刑的规定已经体现出刑法对未逃逸而主动投案行为的肯定,体现了从宽处理的精神。在该类情形下,再将其视为自首,等于是对同一种行为进行了两次的从宽处理,属于刑法理论中的重复评价,违背了刑法设立不同法定刑的本意。
  
  
  三、交通肇事罪自首怎样认定?
  
  
  关于交通肇事罪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对行为人肇事后逃逸,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中主动投案交代罪行,认定为自首情节无异议。但对于行为人肇事后没有逃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罪行的,能否认定为自首情节,这一问题争议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肇事者必须报告公安机关。鉴于法规对肇事者赋予了强制性的告知义务,因此,即使肇事者没有逃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也不能视为自首,只能视为肇事者履行了法定义务。
  
  
  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已构成犯罪,就应按犯罪的原则来处理。交通肇事罪,是刑法分则分列的其中一种罪名,分则应服从于总则。《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按此规定,只要构成犯罪,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应认定为自首。总则对自首的规定,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因此,对交通肇事罪的肇事人没有逃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在交通肇事罪中无论不逃逸还是逃逸,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均应认定为自首。
  
  
  在当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了减轻罪行许多人选择自首。对于交通肇事当事人自首这一情节,在法律上是会重新处罚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对人们的生命造成了威胁,因此我们在行车过程中应该多注意。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发展越来越快,路上的车辆也是愈发的多起来,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一旦我们遇到这类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有什么要求。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


·坐客车受伤客车拒赔可以起诉吗?
      坐客车受伤客车拒赔可以起诉吗?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


·根据规定,网约车违章怎么处理?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车辆,在违章之后,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约车也不例外。为了使交通部门在处理违章现象时,有法可可依,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不少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规定,网约车违章怎么处理?若因为违章,被扣除了12分怎么办?根据规定网约车违章怎么处理缴纳罚款,再然后到交通管理部门提...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我们要上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我们要上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能够证明各涉案人员的身份和相互关系的证据 1、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用来证明原告方的资格。 2、如果原告方是不足18岁的未成年人,或患有精神疾病或需要他人监护的成年人,则要申请法定代理人,提交我们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


·怎样来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怎样来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逾期时间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逾期不超...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


·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
      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很多人喜欢给自己的爱车挂上一个靓丽的号牌,但是并不是每一次去选牌照的时候,都有好的号码可供选择,这时候不少人就萌生了购买号牌的想法,但是也有不少人对于是否可以转让号牌的问题有疑惑,那么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交费吗?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用这是您熟知的,但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交费吗?或许面对这个问题,您也没有一个确切答案。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交费吗 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的诉讼费用正常缴纳。 律师费的话,需要要看您与之前的律师之间...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法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


·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能否算逃逸?
      道路汽车量的增多,发生交通事故也是逐渐增多。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呆在现场,若有伤员,及时救治并报警。那么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能否算逃逸?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能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故离开现场都算逃逸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