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交通不断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伴随而来。对交通事故的理赔也尤为重要,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必须对交通事故理赔有所了解。我们接下来就介绍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增加您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知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1、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终具体计算费用。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受害人精神的赔偿,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7、财产损失等
  财产损害又称为财产损失.损失一般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受害人财产损失等赔偿,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无论是交通事故受害方还是损害方,都应遵守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严重交通死亡事故中的理赔,希望我们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的介绍对读者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


·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
      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性购买的一种车险,在购买机动车的同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必须要购买交强险,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也是比较广的,但仅仅是针对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做出赔偿。但现实中有的人却不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那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领取有时间限制吗?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领取有时间限制吗? 醉驾被扣车辆的领取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到期交警会通知取回车辆。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较长不得...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


·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法律规定了家庭在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那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


·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中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的牲畜。 二、交通事故直接...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


·对于交通事故多长时间报警有效
      对于交通事故多长时间报警有效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测,检查等作出相应的判定。然后要求事故当事人根据这个判定向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在交通事故当中,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要求怎们来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对事故责任对半赔偿做一下具体了解。 一、车祸责任对半如何赔偿 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交...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在这个车子越来越泛滥的年代,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家常便饭,伴随着交通事故的产生的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呢?这时候有的人可能就想到了对这个认定申请复议,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优缺点?由于日常生活充满着意外,不少公民都会购买各类保险,在购买车辆后,也会车购买车险。我们知道不同的险种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故而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收益。由于商业车险的性价比计较高故而不少车主会选择购买商业车险,就实际请款来说,2017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优缺点?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