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1. 突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现有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有原则规定,非法实物证据情况复杂,难以作出一概禁止的一般性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主要是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作出了规范。2.是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对于程序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践中一般均应补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新刑事诉讼中的有关非法证据排除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大类是实体性条规,主要是针对非法证据内容和地方进行判定。第二大类是程序性条规,主要是针对排除非那些非法据问题的具体操作规程。也包括这些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考试作弊怎么判?涉嫌违法行为或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判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犯罪吗?
      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犯罪吗?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并且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这样的防卫是过失犯罪。二、假想防卫认定标准(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告在法庭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或被告掌握了原告的错误证据等情况时,被告就可以启动反诉程序,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呢? ...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也不尽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普及有关知识。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1、诈骗罪 (1)数额:3000以上不满4万元 量刑:3年以下...


·多个减轻情节能跨档量刑吗
      对于被告人具有诸如重大立功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或者被告人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不受只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刑法立法的本意对于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直至免除处罚,不受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实现罪责...


·按照最新的刑法规范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按照最新的刑法规范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犯罪中止可以分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自然是要承担责任的。究竟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我们发现,由于在之前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可能对罪犯先行羁押了,那此后如果依法对罪犯做出了量刑处罚的话,此时先前在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管制: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