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老百姓遇到比较多的一种合同形式,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对应的合同版本有所不同。西安市工商局为了规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活动,特出具了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供西安市民参考,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合同内容有哪些。
  
  西安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于西安市 ? 区 ? 路(巷)??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办公、仓储、住宅)使用。
  
  第二条 甲方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于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由乙方按价赔偿。
  
  第三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约定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甲方迟延交付的时间。
  
  第五条 出租房屋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总建筑面积每月租金 ?元,租金总额 ?元。
  
  第六条 乙方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在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计 ?元;合同期满退还乙方。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房屋的下列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使用。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
  
  第十一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饰,合同终止时,按 ? ?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或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拆除本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事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违约金 。
  
  (二)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供乙方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租金的,除补交租金、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款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应负责赔偿,甲方并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六)合同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又逾期不返还出租房屋的,应按逾期时间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三倍的赔偿金。
  
  (七)单方中止合同,由毁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合同登记机关、鉴证机关存档。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根据西安市政府有关规定,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的,应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簦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综上所述,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括房屋情况、租期、租金、续约及终止租赁处理方式,双方权利及义务等。西安市民如果想租赁房屋,可以借鉴参考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按照这个版本签署租房合同,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算是终身合同?
      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算是终身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3次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三次合同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建筑时,一般委托方会与承包方签署房屋土建承包合同,是一般的建筑承包合同。合同签署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有效。很多人不知道合同签署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到底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


·轻微工伤在家休息了20多天有没有工资
      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


·建筑工程钢筋工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工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


·童工是几岁,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童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雇佣,但却可以招录未成年工。实践中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在年龄上,那么童工是几岁,而未成年工又是几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童工是几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的所有项目的完成,其实都是需要依靠与各个部门之间紧密团结的配合最后才能达到您预想的效果的。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员,可能经常就需要填写关于土建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书。很多的局外人当然对于土建工程质量评估的这个词汇都会觉得非常的陌生。 一、土...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公路就像国家的血脉,要想国家致富,一定要对公路工程做好把关工作,所以国家对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标准并颁布了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这份标准对公路工程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但是我相信,您最关心的还是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对工程质量如何评定...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但我们也知道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最常发生的纠纷就是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劳动者在该种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