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有什么后果?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前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比较高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应该立即报警,积极救助伤者。但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有的车主觉得去交警部门处理案件太麻烦了,所以就干脆不去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有什么后果呢?这要看车是否被扣留,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车已被扣留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综上,如果车主经公安机关通知,三个月内仍然不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会发布公告,在公告三个月之后仍然不处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扣留的车辆采取拍卖、变卖等处理措施。二、车辆未被扣留时如车辆未被公安机关扣留,此时车主不处理交通事故,对车辆也是有影响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结案,车辆是不能年审的。另外看看当地交警是否录入交管系统及是否与车驾管系统关联,如有,那就不能年检。会影响今后车辆的正常使用。阅读完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有什么后果。如果车辆之前已经被公安机关扣留,那么在一定期限内车主不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将车辆处理了。如果车辆没有被扣留,那车辆将不能年审,甚至不能年检,影响今后的正常使用。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有什么限制,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是每一个人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但是大多数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在不经意间的,当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报警,由交警来辅助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有什么限制,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简单的说一说。 一、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校车超员怎么处罚?现在很多学校都有属于自己的校车,自己学校的学生都可以乘坐,方便安全又快捷。然而,事实上,在生活中也存在着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很多校车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超载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2017年校车超员该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
      按照规定,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但您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具体是如何赔偿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最高法对超标电动车醉驾的处罚也是处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超标的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所以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也是依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超标的电动车醉驾一样要坐牢的,因此不要对电动车醉驾不以...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是不赔偿的,但是如果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即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死抢救无效造成死亡的,就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的主要的责任方老人的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按照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进行计算的。 ...


·车祸的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车祸的轻微伤赔偿多少钱?这个没有具体标准,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微信作为新型社交工具,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
      微信作为新型社交工具,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微信现在在我国已经有了数亿用户,庞大的用户群体当中不乏骗子的存在,骗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钱财诈骗。微信被骗多少够立案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微信个人诈骗的立案标准 微信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


·交通事故工伤侵权责任怎么处理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工伤侵权责任怎么处理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且不承担事故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案件,理论上说应当可能获得双份赔偿,一是侵权责任赔偿,另一个是交纳工伤保险费了,理应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如何走流程?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如何走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目前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
      目前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交易双方之间的定金纠纷。那么购房者在房屋买卖中要怎样避免房屋买卖定金纠纷,遇到此类纠纷该怎么解决,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费率是多少
      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费率是多少? (一)费率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