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案犯一人选择认罪认罚一人未到案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在的很多犯罪分子都是选择的团伙进行作案,团伙作案的情况的话,如果至抓到一个人,有同伙是还在逃的情况的话,那么对于处罚的决定会比较难以召开的,但是如果同案犯一人选择认罪认罚一人未到案怎么办?这时候我国的法律是规定的,认罪的人会按照的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在逃的未到案的就另外的案子进行处理,继续追捕。
  
  
  同案犯一人选择认罪认罚一人未到案怎么办?
  
  
  分开结案,法律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同样定罪处罚,在案的依法公诉判决,在逃的网上追捕,另案处理。
  
  
  2018刑诉修正案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三、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四、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五、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情形。
  
  
  六、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七、人民检察院可以在起诉书中就主刑、附加刑、刑罚执行方式等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八、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九、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
  
  
  “(六)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十、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我国的法律是在发生这样的情况下,为了能够保证案件的准确性以及时效性,来进行判断决定的,也就是说因为犯罪嫌疑人认了罪的,所以必须立马判决处罚,但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态度良好的话,是愿意以及犯罪嫌疑人机会改过的,法院也会根据情况重轻审理。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


·刑诉法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在法治社会的当下,但是很多人的法律知识还是有很多不足,所以违法行为也有很多,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民众知道违法后的惩罚力度,现在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我国刑诉法方面的知识,刑诉法拘留期限规定是多久呢? 所谓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来说,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刑事案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但现实中,不少人对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并不了解,因此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究竟是否属于犯罪,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过失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


·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诈骗罪如何处罚?
      对于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对相关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数额确定。那么实践中,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多少金额可以定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一、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 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 二、刑事案件信息查询...


·湛江市的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作为我国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司法实务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此时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湛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最新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详细规定
      对于抢夺犯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这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虽然我国对此罪作出了量刑规定,但是针对不同的地区,具体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知识。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施侵权著作权行为后果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个人与单位实施侵权行为处罚标准一样吗?我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量刑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这些问题,最高法院出台的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解释做了专门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以营利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