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的过程.
  
  一、查验并收取申报资料,应收取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
  
  4、身份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二、查验申请
  
  受理人应认真检查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资料,对漏报漏填,印章不齐,资料不齐的,如申请人能当场补正,应准其补正并受理;如申请人不能当场补正,向当事人发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正通知书》,逾期未补正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
  
  三、受理
  
  (一)受理人清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装入卷宗,并按收取的资料开具业务受理单.业务受理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收执,一份归入卷宗存档.
  
  (二)受理人将清点后的卷宗传递承办部门,做好传递记载.
  
  第二程序 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是指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备案的过程.
  
  登记备案分为初审和复审.
  
  一、初审
  
  (一)审查
  
  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的,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申请人填写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栏目填写内容是否与提交的资料一致;
  
  2、查阅提交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与房地产登记簿或登记档案记载是否一致;
  
  3、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查阅是否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4、查阅出租房屋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等限制出租的情形;
  
  5、查验《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双方约定的房屋用途是否与房屋权属证明中记载的一致;
  
  6、出租房屋转租的,查阅是否取得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出租房屋系共有产权的,查阅是否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签署初审内容.
  
  属初始登记备案的,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审批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职业及服务处所,承租人同住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职业及服务处所;
  
  2、出租房屋座落,权属状况,出租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
  
  3、是否存在限制出租的情形;
  
  4、初审人签署审查情况及是否同意办理的意见;
  
  5、应收取的房屋租赁登记费;
  
  6、初审人姓名,时间.
  
  (三)初审中发现有关情况需进一步补正材料或作出书面说明的,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于三日内补正相关材料或作出书面说明.对仍不符合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的,初审人应填写《不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并连同卷宗退回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退件.
  
  (四)初审时限为二个工作日.
  
  二、复审
  
  (一)复审人根据初审人签注的初审意见作如下审核:
  
  1、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初审人签署的初审意见与申请人申报的情况是否一致;
  
  3、收取的租赁登记费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同意办理初始登记备案或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的意见.
  
  复审人在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经审核后退回初审人补正或直接纠正处理.
  
  (二) 复审人应按以下内容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赁备案审批书》复审栏签注复审意见:
  
  1、 是否同意初审人初审意见;
  
  2、补正或更正初审人意见的决定;
  
  3、复审人姓名,时间.
  
  (三)复审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三程序 缮证发证归档
  
  一、缮证
  
  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经复审批准登记备案的,由缮证人员逐项填写《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按照顺序号填写备案证号.按办案年度填写字号,按发放登记备案证明的先后顺序填写证明号;
  
  2、按审核批准的内容逐项填写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相关内容;
  
  3、按复审的审批时间填写发证时间;
  
  4、填写完毕,加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二、发证
  
  (一)收费:
  
  收取经复核批准人同意收取的各项税费,开具收款发票,办理收款手续,并在审批表中有关栏目记载清楚.
  
  (二)发件:
  
  发件人按下列程序发件:
  
  1、收回业务受理单;
  
  2、查验已缴税费的收据;
  
  3、确认领件人身份;
  
  4、向租赁双方各发放一份《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领件人在发件簿上签名及领件时间.
  
  三、归档
  
  将资料整理后进行归档保管.档案存放按申请书,审批表,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按件建立房屋租赁档案库.有条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档案信息数据库.
  
  根据以上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一共有申请与受理、审核与等级和缮证发证归档三个步骤,在每个步骤中都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其程序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但这里的分割仅仅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肯定也就不可以主张分割了。那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没有明确有效的约定,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相较于西方家庭生活中对“自我”...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通常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共有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了。那您知道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最好都能到场。原因如下: 1、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 2、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了。 3、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即,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


·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
      夫妻离婚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纠纷,在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针对房产分割的费用肯定是比较多的。房产在起诉阶段,聘请律师阶段,甚至到最后的房产过户这都需要当事人花费不少的费用。所以原告被告双方在争夺房产的时候,不要一味的只关注房子的产权最终能够落入谁的手中,也要知道自己针对房产分割诉讼的过...


·房产是婚后父母首付属于谁
      在我国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在众多的财产分割内容中,对于房产的分割为人们最为重视。所以处理房产问题时,离婚夫妻格外认真。那婚后房子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


·购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屋的买卖不仅由当事人自愿进行,房管部门也是会监管的,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是看法定条件是不是都具备了,再决定买不买房,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一、婚后房子一个人名算夫妻财产么?
      一、婚后房子一个人名算夫妻财产么? 一般是公有房产,不过具体要看具体案情,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不仅新楼盘市场火爆,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异常火爆,甚至二手房主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因为房价比前几天高而就地起价,这样对于买家来说处于很被动的位置。那么,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了解。 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是什么 全款购房 流程...


·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现如今房市调控的政策不断的加大,如果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再想买第二套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高额首付的问题。但是为了能购买第二套房很多的夫妻想出了假离婚来买房。但是假离婚来买房,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可能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所以,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