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的过程.
  
  一、查验并收取申报资料,应收取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
  
  4、身份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二、查验申请
  
  受理人应认真检查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资料,对漏报漏填,印章不齐,资料不齐的,如申请人能当场补正,应准其补正并受理;如申请人不能当场补正,向当事人发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正通知书》,逾期未补正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
  
  三、受理
  
  (一)受理人清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装入卷宗,并按收取的资料开具业务受理单.业务受理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收执,一份归入卷宗存档.
  
  (二)受理人将清点后的卷宗传递承办部门,做好传递记载.
  
  第二程序 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是指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备案的过程.
  
  登记备案分为初审和复审.
  
  一、初审
  
  (一)审查
  
  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的,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申请人填写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栏目填写内容是否与提交的资料一致;
  
  2、查阅提交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与房地产登记簿或登记档案记载是否一致;
  
  3、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查阅是否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4、查阅出租房屋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等限制出租的情形;
  
  5、查验《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双方约定的房屋用途是否与房屋权属证明中记载的一致;
  
  6、出租房屋转租的,查阅是否取得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出租房屋系共有产权的,查阅是否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签署初审内容.
  
  属初始登记备案的,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审批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职业及服务处所,承租人同住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职业及服务处所;
  
  2、出租房屋座落,权属状况,出租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
  
  3、是否存在限制出租的情形;
  
  4、初审人签署审查情况及是否同意办理的意见;
  
  5、应收取的房屋租赁登记费;
  
  6、初审人姓名,时间.
  
  (三)初审中发现有关情况需进一步补正材料或作出书面说明的,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于三日内补正相关材料或作出书面说明.对仍不符合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的,初审人应填写《不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并连同卷宗退回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退件.
  
  (四)初审时限为二个工作日.
  
  二、复审
  
  (一)复审人根据初审人签注的初审意见作如下审核:
  
  1、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初审人签署的初审意见与申请人申报的情况是否一致;
  
  3、收取的租赁登记费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同意办理初始登记备案或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的意见.
  
  复审人在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经审核后退回初审人补正或直接纠正处理.
  
  (二) 复审人应按以下内容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赁备案审批书》复审栏签注复审意见:
  
  1、 是否同意初审人初审意见;
  
  2、补正或更正初审人意见的决定;
  
  3、复审人姓名,时间.
  
  (三)复审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三程序 缮证发证归档
  
  一、缮证
  
  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经复审批准登记备案的,由缮证人员逐项填写《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按照顺序号填写备案证号.按办案年度填写字号,按发放登记备案证明的先后顺序填写证明号;
  
  2、按审核批准的内容逐项填写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相关内容;
  
  3、按复审的审批时间填写发证时间;
  
  4、填写完毕,加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二、发证
  
  (一)收费:
  
  收取经复核批准人同意收取的各项税费,开具收款发票,办理收款手续,并在审批表中有关栏目记载清楚.
  
  (二)发件:
  
  发件人按下列程序发件:
  
  1、收回业务受理单;
  
  2、查验已缴税费的收据;
  
  3、确认领件人身份;
  
  4、向租赁双方各发放一份《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领件人在发件簿上签名及领件时间.
  
  三、归档
  
  将资料整理后进行归档保管.档案存放按申请书,审批表,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按件建立房屋租赁档案库.有条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档案信息数据库.
  
  根据以上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一共有申请与受理、审核与等级和缮证发证归档三个步骤,在每个步骤中都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其程序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致使房产纠纷频繁发生。当发生纠纷时,部分购房者会选择通过协商、找有关部门调解的方式去处理,但绝对大多数更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诉讼较之其他方式会更加有效。那么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起诉房产纠纷的材料要哪些 业主...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这个问题,一般是hi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杭州这个寸土寸金的高房价城市,很少有人会选择一笔付清房款,也少有年轻人有能力自己付清全款,所以在杭州买房并不一定需要付全款,可以办理按揭手续分期付款,减轻压力,早早在杭州这个美丽的城市有自己的家。 如果是为了落户至杭...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经常需要进行贷款,按揭贷款买房,变的越来越常见和普遍,很多人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进行买房。那么,您知道按揭贷款买房手续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按揭贷款买房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


·一、没有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一、没有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先由第...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


·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房子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处理很多时候的时候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都会要求签订一份合同,进行房屋租赁的也不例外。但是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要是合同确认无效的话,也就不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 (一)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


·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愿意购买预售商品房,也就是期房,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卖房子的话还是新的比旧的好。在一般情况下,买期房是要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的。那么,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1、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能增加所有权人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一、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百九十三条?...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