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 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参考之后,再结合自身情况来书写。当然,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不然日后可能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影响。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因此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到底买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


·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的问题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及以前的法律条文,本文针对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的相关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对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房产可能是夫妻拥有的价值最大的财产。因此许多年迈的父母拥有的房产会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但是如果子女众多有因为房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可以去公证处做房产继承公证。做公证也要按步骤进行,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骤是什么? 一、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步...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房贷也就是因买房而申请的按揭贷款。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生活中有不少人购买商品房都是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的。不过,如果公民选择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公民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但买二手房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买卖税费规定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浙江嘉兴宅基地房屋买卖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可以的,未成年人有房产拥有权。依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同时承担民事义务。在这点上并未区分自然人是属于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所以作为未成年的孩子,也就不能否定其民事权利能力,那么虽然孩子尚未成年也是可...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首先我们来看看什...


·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顾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为了规避风险,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在购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至少应该知道在这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购买二...


·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人生中一项重大的投资就是购买住房,许多消费者花了不小的投资购买集资房,然而集资房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实践中容易出现很多纠纷。因此,在购买集资房之前一定要慎重抉择。那究竟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