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离婚已是习以平常的一件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今离婚已是习以平常的一件事,可见如今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但是说到离婚不得不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合理,可能就会给孩子带来心理阴影,并且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其实也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确定,主要是按照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道德以及是否能给孩子带来最有利的成长等方面来进行判断的。下面由本站的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内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对于抚养方面主要还是要看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成长有利。提到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大多数的母亲都想孩子能够判给自己抚养,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可是对于抚养权如果双方没有协议规定抚养权给与任何一方的话,子女如何判就得按照以上的相关规定来决定了。但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求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跟随其生活,那就得竟可能的收集对与自己最有利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才是对于子女的成长最有帮助的一方。以下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于其相关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院都会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且没有扶养子女的一方,就得支付其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来进行给与。其中抚养费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判刑
      爱情是美好的,因为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婚姻也该如此,因为相伴过一生的是夫妻二人。法律上也是规定婚姻自由。但是现实中,去仍然有不少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出现。那么,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判刑?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弄清楚婚姻自由的意思。婚姻自由,是指结婚双方在婚姻的问题上是有足够的自主权的,法...


·被告团伙诈骗重婚法院能不能起诉?
      被告团伙诈骗重婚法院能不能起诉?被告团伙诈骗重婚法院能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重婚案件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自诉人和被...


·婚姻法过错行为有哪些?
      婚姻法过错行为有哪些? 一、婚姻法过错行为有哪些? 1、离婚过错方过错行为种类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并提交必备的文件之日起,最长一个月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出最长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的时间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中国离婚财产分割
      中国离婚财产分割 【1】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2. 如果房子也是婚内财产,可以给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诉吗?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


·一、监外服刑人员犯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监外服刑人员犯重婚罪怎么处理?会被重新进行服刑,且会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离婚对于每一个不能继续生活下去的夫妻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了往往要处置很多的事情比如对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的协商,但是为人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您和我们一下来看一下吧。 一、办理了离婚可...


·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项法律规范,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审理案件。但尽管如此,就司法实践来说,依旧存在着判死刑终获无罪等冤案,此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该如何请求得到国家赔偿呢? 一、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