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发生醉驾在交通事故怎么办?
  
  首先,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由交警部门对责任划分进行鉴定,然后才涉及保险如何赔偿的问题。即使醉酒驾驶交强险部分保险公司也是要赔偿的。
  
  三、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在做出责任认定时,是否饮酒驾驶也是衡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指标。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民事赔偿部分的主要处理依据是《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四、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在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酒后驾车应从重处罚。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川流不息,醉驾在交通事故怎么办的这个问题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发生醉驾事故进一步增多之前。以上是至关重要的法律,其次法规的监督作用应该得到加强,以惩罚那些表演醉酒驾驶。作为司机,要提高对公众的安全意识。遵守法律和提高公众警惕。以上所述仅是书面的了解而已,具体情况是发生时及后看交警和专业法律律师解释。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


·注册资本不缴交印花税是怎样处罚的
       一、注册资本不缴交印花税是怎样处罚的 注册资本不缴交印花税的处罚是会要求补交税金,并处罚1-3倍罚款,金额巨大及情节严重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


·一、春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春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般是10天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此时就需要对受害人实际需要扶养的人做出生活费方面的赔偿。但现实中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却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一般条件 1、未成年人; 2、达到...


·农民不上交开荒地村里就不给办理土地确权合理吗该怎么办?
      农村里私自开垦荒山荒地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但是这一做法是具有风险性的,比如有的地方农民不上交开荒地,村里就不给办理土地确权,这就是风险之一,但这些行为合理吗?农民该怎么办?  首先,荒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未经发包,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村集体,个人和单位组织是不能够私自使用的,...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在广大农村,很多农民还是喜欢骑摩托车出行。按照规定,驾驶摩托车也要考取相关驾照,持驾驶本上路。而喝酒后不应该骑车,否则很容易和机动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这种无证又醉驾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会受到什么...


·车损险的内容包括哪些?
      车损险的内容包括哪些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损险也有...


·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选择诉讼途径的人是比较多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首先要知道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


·一、出车祸误工费应该由谁承担?
      一、出车祸误工费应该由谁承担?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逾期交房能退房吗?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赔?造成的损失应该有谁来承担呢?本文就问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能退房吗?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