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断缴社保几个月然后因为买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断缴社保几个月然后因为买房落户等原因无法享受办理待遇时又需要补缴社保。每个地方社保政策不一样,所以社保办理补缴时所需的材料可能也不一样,办理补缴流程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了解一下重庆社保补缴规定怎么补交。
  
  重庆社保补缴规定怎么补交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生育保险
  
  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你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否则你可以叫你公司付给你生育险的钱!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你所在的公司!
  
  你以前买的生育险如果自动转到了现在的公司的话,生育险是可以累计的!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重庆社保补缴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5、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如果你们当地是5险合1,那么就要一起缴纳,
  
  如果未实行5险合1,那么可以单独交纳!
  
  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你缴纳的,通常单位未必会这么做,即使单位愿意单独为某人缴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必会同意的。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退休之前累计缴纳对应的年限话时可以不用补交的。具体情况上述未讲到的可以咨询本站网站相关律师为您在线解答会更准确,希望对您的疑惑有帮助。
  
  


·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租房在一定程度上与买房是差不多的,此时法律中也是规定了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租赁的,而要是不小心租赁到这类房屋的话,那么承租人的利益就有遭受损害的风险。那究竟法律中规定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2、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


·关于房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关于房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房贷如果是夫妻双方付首付的,可以成为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付,可以协议处理。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签...


·最新拆房政策2023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拆房政策2023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具体补偿条文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对于拆迁补偿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除土地补偿对村集体外,其他两项都给个人。要征收土地,...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以说就是价值比较大的了,双方肯定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由此产生纠纷、争议就是无可避免的了。不过,在法律上夫妻离婚了产权房要怎么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怎么办?这不仅是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害。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几种呢?请看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


·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允许进行房子转租,但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过这个转租合同的效力怎样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了。那究竟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未征得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