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法律允许进行房子转租,但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过这个转租合同的效力怎样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了。那究竟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未征得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的房屋租赁,承租人擅自转租所订立的转租合同的效力主要有三种观点:
   1、无效。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既然承租人进行转租的行为未经出租人同意其性质显然属非法转租,则转租合同当然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法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行为属效力待定行为。承租人擅自将占有、使用权转让他人,实际是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所有权权能的行为亦属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行为。关于无权处分的处理,如果出租人事后追认,则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追认,则转租合同应当解除。
   3、有效。租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有效成立。出租人无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因为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无权直接要求解除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该条款仅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合同的解除权。
  总之,如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双方合意的达成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但该合同的履行问题上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出租人可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其解除合同的效力直接导致转租合同终止。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无直接的合同关系,次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应该向承租人提出违约请求。但是,如果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应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
  所谓房屋转租是指在事先存在一个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承租人把承租的房屋再次租赁给给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非法转租发生以下法律效果: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承租人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关系。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进行房屋转租的,签订的转租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效力待定等情况的。因此,当事人千万不要以为,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此时合同不能如期生效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也是得不到保证的。上文就是对房子转租合同的效力的介绍,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但由于缺乏租房经验,往往要求的租金可能与房屋本身的情况不符,这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了,那到底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


·关于房屋产权新婚姻法有些什么规定夫妻政策?
      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以往夫妻财产的认定方面做了较大改动。尤其是在夫妻房屋产权认定方面,新婚姻法更是花了大量篇幅加以认定。那么关于房屋产权新婚姻法有些什么规定夫妻政策?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政策吧。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二、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一...


·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是由开发商批量建造并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房屋,但是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往往只是听售楼处的三言两语就购买这一房屋,并不知道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流程的,也不知道要交哪些税费,是不是直接交给开发商,之前您不知道不要紧,现在我们会在下文中告诉...


·近年来,上海市新房价格居高不小,很多住房刚性需求者纷纷购买价
      近年来,上海市新房价格居高不小,很多住房刚性需求者纷纷购买价格较低的二手房。和购买新房相对,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较多,涉及到的税费也比较多。买卖二手房涉及到签署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那么,上海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上海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1、...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


·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


·房产评估这不是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的一个必然的程序
      房产评估这不是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的一个必然的程序,但是各方主张对房产竞价拍卖或者是因为房产分割要对另一半进行经济补偿等这种特殊状况之下,如果没有房产评估,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去支付的时候的数额也不太好确定。因此有很多人都是比较关心,在我国法院是怎样对离婚房产平估的? 在我国法院是...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房屋拆迁是为了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近年来国家多处城市出现城中村拆迁,主要由政府主导,房地产商投资。因此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有喜又有悲,喜的是能获得拆迁补偿和奖励,而悲的是自己要与一直居住的房屋离别。下面,将为您介绍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雅安市...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睐。不过,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格外重视二手房质量问题,若不小心遇到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呢?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