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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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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您却常常容易混淆,认为无期徒刑不能减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无法变成无期徒刑,其实二者在法律上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那么,什么是无期徒刑?什么是有期徒刑?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无期徒刑的基本含义
  1、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2、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3、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明确确定应受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
  二、有期徒刑的基本含义
  1、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联系和区别
  
  1、期限
  在期限上,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终身,但以后根据条件可能获得减刑、假释。所以刑罚的期限从短到长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执行机关
  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因为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因此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3、是否关押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4、参加劳动的待遇
  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
  5、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6、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
  7、最低实行执行刑期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无期徒刑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我们在上文总结了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基本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两者在处理上虽有相同之处,但执行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当然,我国的刑罚不止这两种,还有管制、拘役和死刑。这五种主刑对犯罪分子实行了强有力的管控,为社会的安全带来了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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