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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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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不小心让人身受到损害,而此时具体的损害包括了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那要是职工因工致残的话,法律允许职工可以申请进行调岗。不过职工因工致残的该如何调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职工发生工伤后,无论评定级别高低,或多或少都会对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工作岗位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安排。《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残的不同等级就劳动关系处理和工作岗位安排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3、《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作安排没有具体规定,但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需再提供劳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因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适当安排工作,但不强制进行工作,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则上应恢复原工作岗位,并允许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二、五到十级工伤职工调岗注意事项对于伤残五到十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工伤职工身体伤残的具体情况及被伤害的心理状态,适当安排原工作或另行安排新工作,或者适当减轻工作量,当然安排的工作应当是工伤职工适任的,不能安排工伤职工难以从事的工作,从而借机进行变相逼迫工伤职工辞职或劝退。用人单位强行变更工伤职工的工作岗位显然是不合适的,应该征询工伤职工的意见,并与工伤职工协商安排工作,是否难以安排取决于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主客观的实际条件。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如用人单位确实提供了可供实际劳动的职位,也不能过于苛刻,也未提出过分的条件,工伤职工能够胜任的应该接受,不能借口自身工伤而无原则地拒绝任何工作安排。对于用人单位适当重新安排的工作,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或其他工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的,可能就无法再从事之前的工作了,也就是说不能很好的履行之前工作岗位的事情,此时单位又不能开除职工,就需要对工伤职工进行调岗处理。而通常进行调岗的是造成了五到十级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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