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内容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内容是怎样的?
  
  现如今,中国在整个世界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国家,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迅速,所以在这个世界来说,也是有一定的位置的,那么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会有很多新的建筑需要建设,关于工程质量等问题也一直是人们很关注的问题那么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隐蔽工程:验收的条件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第303条第5款)。
  
  (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同上第4款)。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条,工程报验单A7表)。
  
  二、合同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合最新工程质量标准的内容,我们就整理在上面,关于工程的质量,首先需要有人进行监督,因为涉及到很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必须严格谨慎。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人员的监督,材料的监督等等都需要到位,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隐蔽工程质量评定约定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给您了,工程质量,一直都是一个很严肃的很严格的,因为涉及到很多人,一个公共建筑,如果说安全存在隐患,那么其危险程度不敢想象,还有就是现在的房地产行业发达,如果说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偷工减料,那么整个的建筑会影响到多少人,后果不堪设想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无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六)经营范围;(七)...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无论什么原因,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至于经济补偿金,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单...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 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 (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来,上海高涨的房价也带动了租金的上涨,很多房东都会时不时的上涨房租,也给租客带来的不小的负担。按照上海市最新规定,房租不能随便涨价,那么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我们质量我国的很多建筑工程经常出现问题导致给群众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测和监督越来越严格,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标准来保障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通常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详细的标准来规定,那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什么...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


·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肯定不会详细的去了解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但实际上遇到工伤以后,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最重要的法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本人只要详细的了解过工伤保险条例以后,就知道如何依法处理自己的工伤维权的事宜。当然,您也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也被越来越广泛地意识到。那么,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到底应该怎样进行,又有哪些管理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了解,希望能对同样想了解这方面问题的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
      虽然《劳动法》中允许用人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安排员工加班,也就是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另外,也对加班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常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于质量加以规范。那么,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 干砌石...


·在我国脚趾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在我国脚趾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应当认定十级伤残。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建议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二、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