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虽然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一个完整的合同可以减少工程后期的纠纷,那你知道如果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相关内容,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 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
  
  二、 设计项目的内容
  
  合同必须对设计的内容如名称、规模、阶段及计划投资等有具体而详细的描述,使设计人可据此来安排投资、组织设计。
  
  三、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发包人义务
  
  1、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
  
  4、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
  
  (二) 发包人权利
  
  1、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
  
  2、对设计人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3、如设计人将发包人提交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违约利用,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其索赔。
  
  (三) 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3、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四、 设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设计人义务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二) 设计人权利
  
  1、获得合同约定的设计报酬
  
  2、当发包人违约利用设计成果时,有权向其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
  
  (三) 设计人责任
  
  1、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保证设计的工程具有合理的使用寿命;
  
  2、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五、设计收费估算值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设计费的计算较多的采用按估算总投资乘以设计取费费率的方法,也有采用单位面积或单位生产能力为基础计算设计费的,也有采取设计总费用包干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除了小型工程项目外,设计费一般都采取分期支付的办法。
  
  (一)设计定金,即设计预付款,也称设计费的首期支付,一般在合同里约定在签约后的三天内支付,支付额常为总设计费的20%;
  
  (二)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支付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四)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六、 违约责任
  
  (一)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进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应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即不足一半时,支付一半的设计费,工作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设计费。
  
  (二) 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占实际损失的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 其他
  
  (一) 发包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二)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三) 如果合同约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而在招标文件中又没有相应要求的,设计人可另收工本费;
  
  (四)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六)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七)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设计人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一切合同争议,不过在合同中一般都应约定经协商乃至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时,是选择仲裁还是起诉,并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法院。
  
  九、合同的生效与鉴证
  
  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发包人支付设计定金后生效;设计合同还应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部门备案;当双方认为必要时,还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在合同中写明以上要点,可以减少后期的纠纷,也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总结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点,给你做一个参考,如果你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一、化工外包施工单位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外包施工单位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3、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多久说
      试用期辞职提前多久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


·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发了工伤认定管理条例,各地需要在该法规的基础上,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宜于本地的认定管理办法,并将其落实到位。 工伤认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多少时间里有效?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办理工伤赔偿,而工伤认定作为首要环节,能否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就决定了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赔偿能否顺利完成,那么,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多少时间里有效呢? 一、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 根据2011年最新...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社区协助劳动就业保障方面事情的人员,它的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社区协助劳动就业保障方面事情的人员,它的作用是为了促进再就业,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相信您更关心的是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保障协理员新政策。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新政策是怎样的   1、 职业名称   劳动保障协...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


·工伤复发人员辞退会承担经济补偿吗?
      工伤复发人员辞退会承担经济补偿吗?劳动者工伤复发在家休养,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需要补偿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需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