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虽然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一个完整的合同可以减少工程后期的纠纷,那你知道如果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相关内容,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 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
  
  二、 设计项目的内容
  
  合同必须对设计的内容如名称、规模、阶段及计划投资等有具体而详细的描述,使设计人可据此来安排投资、组织设计。
  
  三、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发包人义务
  
  1、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
  
  4、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
  
  (二) 发包人权利
  
  1、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
  
  2、对设计人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3、如设计人将发包人提交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违约利用,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其索赔。
  
  (三) 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3、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四、 设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设计人义务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二) 设计人权利
  
  1、获得合同约定的设计报酬
  
  2、当发包人违约利用设计成果时,有权向其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
  
  (三) 设计人责任
  
  1、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保证设计的工程具有合理的使用寿命;
  
  2、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五、设计收费估算值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设计费的计算较多的采用按估算总投资乘以设计取费费率的方法,也有采用单位面积或单位生产能力为基础计算设计费的,也有采取设计总费用包干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除了小型工程项目外,设计费一般都采取分期支付的办法。
  
  (一)设计定金,即设计预付款,也称设计费的首期支付,一般在合同里约定在签约后的三天内支付,支付额常为总设计费的20%;
  
  (二)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支付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四)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六、 违约责任
  
  (一)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进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应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即不足一半时,支付一半的设计费,工作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设计费。
  
  (二) 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占实际损失的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 其他
  
  (一) 发包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二)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三) 如果合同约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而在招标文件中又没有相应要求的,设计人可另收工本费;
  
  (四)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六)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七)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设计人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一切合同争议,不过在合同中一般都应约定经协商乃至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时,是选择仲裁还是起诉,并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法院。
  
  九、合同的生效与鉴证
  
  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发包人支付设计定金后生效;设计合同还应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部门备案;当双方认为必要时,还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在合同中写明以上要点,可以减少后期的纠纷,也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总结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点,给你做一个参考,如果你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弱电工程的种类有哪几种
      弱电工程的种类有哪几种 一、弱电工程的种类 常用的建筑弱电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电话通信系统实现电话(包括三类传真机、可视电话等)通信功能;星型拓扑结构;使用三类(或以上)非屏蔽双绞线,传输信号的频率在音频范围内。 (2) 计算机局域网系统是实现办公自动化及各种数据传输...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公民被判缓刑是可以工作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可以拖欠甚至不发工资。并且一般劳动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后,就会对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自然也会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此时,作为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合...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一、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无需重新申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者到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生效; 2、对已经具有...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应如何进行维权?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应如何进行维权?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根据《劳动合...


·榆林八级工伤怎样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


·工伤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时效从治疗终结起算。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途径: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和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您还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才行。而工伤认定的法定时效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法律规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可辞退怀孕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辞退怀孕员工吗 一、用人单位可辞退怀孕员工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在如今的社会,一些单位的人事流动都比较大,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知道,被单位无故辞退可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


·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选择。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