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挪用资金,首先这个挪用就可以看出,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挪用就是使用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挪用资金这个行为发生的主体一般是有一定的工作,并且本身拥有一定规定权利才可以挪用的。那么关于挪用资金很多人肯定有很多疑惑。下边这就给您讲一下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一、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共同研究,确定了我省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现通知如下:
  
  1、实施刑法第 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15o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200000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以挪用公款8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0000元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2、实施刑法第 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以挪用资金30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资金300000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对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资金15o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挪用资金io0000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供参照执行。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基准刑确定】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犯罪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犯罪数额每增加35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20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挪用资金数额每增加6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100万元以上;挪用资金30万元以上进行盈利活动或挪用资金至案发时仍未退还的;
  
  (二)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三)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挪用资金的立案标准就是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是一万五,并且,挪用的资金适用于非法活动的或者使用用于个人营利的,还有就是用于个人使用,但是超过三十天没有归还的。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制裁。 一...


·申请刑事抗诉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刑事抗诉要什么材料? 申请刑事抗诉要的材料包括申诉书、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等,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听到许多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但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这项罪名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公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得该军事管理区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一种罪名。那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


·看守所规定拘留不能探视吗
      看守所规定拘留不能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


·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一、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敲诈勒索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
    2000年4月28日,最高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中,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规定如下:
  ...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说起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其实就是关于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内容,我们在了解一个罪名的时候,最应该先掌握的就是构成要件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招摇撞骗罪,是...


·绑架杀人定什么罪 绑架之前杀人怎么处罚
      绑架过程中因为会采取暴力行为要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因而就难免会出现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当然也有那种撕票的情况,此时也会导致被害人死亡。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绑架杀人定什么罪比较好呢?本站我们总结了一下,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绑架杀人定什么罪 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强奸行为在我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要是有轮奸行为的话,这时该如何对轮奸判刑处罚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往来其他国家,我国有着严格的标准。公民如果要出境,应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到出境证件之后,方可合法离境。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组织或个人偷越国境甚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为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境证件,这些犯罪行为实际上被统称为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那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行政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拘留分为三种:(1)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