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怎么赔偿?
  
  除了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降低工资、调整工作岗位等)等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工资待遇为前提,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坚持不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时,是不能够得到经济补偿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一般劳动者自己不续签的话是不能够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除非自己不续签的原因是建立在公司新出具的劳动合同当中降低了自己的工资待遇,在这种时候,公司跟员工只要相互正常配合的办理完了离职手续,不会牵扯到赔偿的这个问题的。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没有影响。 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一、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以为我们国家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是世界第一位,我们国家的工作岗位也是有限的,所以工作难找是必然的。现在为了尽快能找到工作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利用中介的方式。那么和中介签的劳动合同不到期能不能提前解约呢?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


·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一,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都会针对工程项目签订相关的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施工合同是风险防范的最重要的一步之一,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容易导致没有证据,甚至连施工款都难以取回。那么,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水利工...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一、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企业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对于拖欠工资,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如今这个社会,土建筑工程是越来越多,我们可以看见高楼大厦不断的盖了起来,这种现象促使了经济的增长和我们城市的发展速度,但是很多时候会遇上土建工程质量事故。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各种企业的飞速发展,难免出现劳动关系的纠纷问题,此时劳动者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且听以下分析。 ...


·辞职后多久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5天内。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