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具体要看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三、如果抵款还不了要坐牢吗?
  
  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四、银行贷款的流程有哪些?
  
  (一)准备好相关的手续:一般贷款需要提交的手续主要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需要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免担保贷款的客户,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向银行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客户可以到银行或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向银行交验相关资料和交纳各项费用后,客户需要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以此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
  
  (三)银行做贷前审批:如果是购房贷款,首先由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如果合格则由银行进行最后的贷款审批;如果审查不合格,则银行将退回客户的相关资料并向客户说明情况。
  
  (四)银行放款:客户的相关手续料理完毕之后,银行会根据对借款人的评定,进行借款审批或者报送上级审批。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客户贷款数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相关细节,并签发贷款指令,将贷款项划入客户帐户。
  
  银行贷款的流程是:首先准备好贷款需要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其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银行审批是否给与贷款;最后银行发放贷款。银行贷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能够偿还贷款。
  
  想要向银行贷款的话需要首先计算好自己需要支付银行多少的利息并结合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才是明智的,否则大量的借贷造成的巨额利息也会是借款人非常大的负担。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关于一般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本站网专业律师。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如果需要转让的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得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还需要有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呢?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来做一简单的说明。 一、债权该怎么转让? 《中华人民共...


·广州越秀区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广州越秀区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债权债务案件属于民事案件, 以下为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2、计件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


·在我国怎么样的欠条才有效期?
       一、借条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在某省某市订立: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 1、某公司为经某部门批准成立的债权转股权公司; 2、根据某资产管理公司、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和原某局(后整体改制为某公司)于 ...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如今越来越多的股份制公司成立,其中涉及股权转让的问题也被频繁发现,当在股权转让时,您应该如何避免或有债务的风险?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而又对股权转让所小涉及的风险不太清楚,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问题做了详细的...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借款利息结算计算方式什么 1、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乘年利率(百分数)乘存期。 2、等额本息法: 计算公式:月还款额=本金乘月利率乘[(1 月利率)^n/[(1 月利率)^n-1] 式中n表示贷款月数,^n表示n次方,如^240,表示240次方(...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中对夫妻债务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而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又该如何来承担?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