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应该也知道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了吧,此时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且如果单位出现了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也是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的,但双倍工资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
  
  


·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是把员工个人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我国规定,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这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不过员工的赔偿基本上都是在进行过工伤鉴定完毕后才进行的。我们在下文当中就以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帮助...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一、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催款方法 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的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导致许多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但经过进一步了解,会发现很多发包人的公司虽然无力支付,但其股东各各“都富得流油”。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一定要过关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因此需要验收,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


·企业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一、企业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首先根据企业净利润来制定整体员工工资总额,在根据工资总额制定计件工资与基数。大致是 生产数量×计件工资×基数=绩效工资 这是一般公司的计算标准。 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虽然在施工前承包方与发包方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事故还是比较常见的。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危害的近一步扩大,具体来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的签署除了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在将来作为获取遣散费的凭证。由于公司的运营或其他方面问题的存在,职工被遣散属于正常现象,但被遣散的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遣散费。那么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一、...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可能您都知道,企业经常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那么,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的变...


·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并且这样的义务还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而消灭。但也有那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现实中,要是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一、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何处理? 老板诬陷员工被辞退如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和老板心平气和的来进行交谈,并且告知在这种策略之下需要进行经济赔偿,实在不行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